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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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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花清和子學長
這個問題很多時候都會遇到。法律是不會講人情的,也不會講道理。所以自己做法過激那就是自己承擔主要責任了。
什麼時候算是正當防衛呢?就算自己有實力奪刀,自己沒受傷把歹徒傷了這不叫正當防衛。很扯吧。
在中國,人們法律意識是非常薄弱的。從小到大,基本沒有接觸過法律知識,除了小學學過一點和交通有關的。社會是很和諧的,實在太安逸了,人們遇到突發狀況,誰都沒把握處理好。而事情發生了,往往又是歹徒佔據優勢。最終判決往往不服氣,卻只能走法律的流程,按規定行事。
國家都處理不好,平民百姓能夠做什麼又有什麼意義呢?還是平時練練身體,不要對身邊事情抱以輕心,這才是實際能夠做的吧。
1.不知道題主是不是看到寶馬紋身哥的遭遇?還有電動車白衣哥現在的窘境,才提出這樣的問題?
如果我遇到這樣紋身哥,如果身邊沒有其他人幫我,我可能兩種選擇:一是逃離,不想惹事兒,畢竟對方喝酒了;二是猛然襲擊後逃離;三是如果我身邊沒有老婆孩子的話,考慮到可能傷及我的家人,我只能選擇反擊!
必須致對方與死地!
至於其他的,我真的沒機會也不能理智的對待,還要考慮什麼法律的事情,我沒有那麼理智,我必須要反擊,讓自己能夠有機會活命,所以對方只能被我打倒!
3.說件真事情:前段時間在萬達廣場,送快賣的騎摩托車,將我老婆推的兒童車剮蹭了,當時我在老婆後面抽菸,因為老婆不讓在家裡抽菸,不讓在身邊抽菸......看到沒事兒,我也沒有再說什麼。結果,這位快賣哥對我家屬罵罵咧咧,意思是影響他行走了!
我當時直接來氣了,在保證我老婆孩子安全的情況下,直接將對方撲倒,猛烈打擊!
當時我就一句話:你剮蹭了我孩子的兒童車,我們都沒說什麼,結果你還來勁了!
所以,不要說寶媽紋身哥裝B,實在是欺負老實人只有,老實人在逃避無法逃避,就只能反擊了!
記住了,老實人不惹事兒,但絕對不怕事兒,尤其是被欺辱達到心理閾值(臨界點),就會非常兇狠地進行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