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年齡29,離異,婚前有兩套房,一套商品房,一套小產權,去年小產權的房子拆了,現打算再買一套房子,現在談了一個女朋友,準備結婚,看了幾個月二手房一直沒有遇到合適的,恰巧我姐又離婚了,我爸自己一個人,我媽去世了,想著在一個小區買房,方便照顧家庭,相中了一套房子,結婚房東非要全款,手裡錢不夠,需要借款20萬,現在錢也湊夠了,結果買房寫誰的名字時,女朋友不同意了,女朋友條件是房子必須寫我的名字,房子必須要按揭,否則不結婚,我給她說,如果寫我的名字,交稅會增加費用,另外過幾年我們可能要換房,到時候賣房的時候,我們房子不是唯一住房,到時候會交很多差額稅,按現在價格會多五六萬的稅,五年後也不知道會多交多少,但是她就是不同意,不同意理由,我婚前借的債,結婚後還了不會是婚後財產,剛開始我以為她不同意,是擔心壓力太大,我說這個債務我自己承擔了,不用你還,結果她是害怕自己婚後利益受損失,我給她說,我可以給你寫個保證書,寫明這個債務是婚後財產,另外再寫明如果過幾年換房,名字寫成我們兩個的,另外我現在一年收入大概也20多萬,也就一年多一點就回把這個債務給還完咯,可她就是不同意,她這麼現實,我們還合適結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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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暖暖的小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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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影子視界
女人的擔心也是很正常的,就算你願意保證,做出各種承諾。但是在女人的思維裡,這些都是以後的事情,以後的事情承諾的再好,那也是空的,虛的。因為以後的事情誰也說不清楚。萬一有什麼變化,她什麼都得不到。你說過幾年要自己買房,那萬一不買了呢。那她還不如抓住眼前的既得的利益。如果現在買房就算多出錢,也能寫上兩個人的名字,對她來說是最安全的的。
只知道你是二婚,不知道她是不是,估計她應該是頭婚。如果她是頭婚,結婚的時候連自己的房子都沒有,也的確是很委屈,何況她頭婚嫁給你一個二婚,如果沒有基本的安全感,那人家還圖你什麼呢。
現在看你的收入也還不錯,就算寫上她的名字會多交一部分錢,但是應該也是你能承受的範圍,還能買個心安,女孩也能開開心心嫁進門。何況人家還沒說只能寫她一個人的名字,也並不是算是很無理的要求吧。
至於你說過幾年要賣房換新房,因為不是唯一住房會多交稅,在我看來也是一個藉口。過幾年的事情誰都說不準。如果過幾年真要賣房換新房,那完全可以把另外一套房過戶到你爸爸或姐姐的名下,或者也可以把另一套也賣了。而且國家政策總是在變化的,現在看交稅比較多,但是幾年後如果有出臺個什麼政策呢,這些都說不準啊。
你說你寫保證說明之前借的20萬是婚前個人債務,與她無關,問題是你們兩個人結婚後,那收入應該是夫妻共同的,你還這個錢就不是你個人行為了,相當於是你們用夫妻的共同財產還錢啊。那寫不寫這個保證又有什麼意義呢。
你已經是二婚了,肯定不希望再結一次婚,應該也是真心想跟這個女人好好過下去的,既然有這個條件,為什麼不拿出一些誠意呢,還要說女孩子太現實。總之,祝你們幸福!
目前來說,你們兩不適合結婚,她利益分的太清楚,你對她也不是很信任。彼此之間的感情也沒有多好,瞭解的也太少了。你們想要在一起,還需要好好的相處一段時間吧。你也是經歷過一次婚姻的人,應該知道婚姻的基礎是什麼,是信任,只有完全的信任她,你們才會幸福。
社會壓力大,不是女人要現實,而是社會逼著女人去現實一點。她現實也沒有什麼不好的,比那些背地裡使壞的女人好多了。再說了,你也很現實,房照不同意寫她的名字,還不是害怕將來離婚了,房子是她的嗎。她跟你在一起過日子圖什麼呢,房照寫她的名字,也是為了心裡平衡,好好過日子,除非她有另外的想法,騙你房子。女人想要在房照有她的名字,只是一個肯定而已,你完全信任她,肯定她,心裡也有安全感。
一直糾結這問題的話,你們繼續的可能性就很小了。都為了彼此的利益互不相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