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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尹士心

    交罰款就可以,每個人憑心而說違章都是不想的或故意的,有的去外地不熟悉當地的路況走錯了,大部分人都不主觀不想違章的。所以扣分是不必要的,可以加重罰款,比如重慶,違停罰二百不扣分,多人性化。

  • 2 # 開啟車窗看景色

    首先,交通違章扣分制度的設立是完全有必要的,做為一種交通違章的行政處罰手段,是維護正常交通秩序,減少交通事故,避免人員傷亡的必不可少的一項法律措施和執行手段,試問哪個國家沒有交通違法的懲戒措施呢?不然大街上行駛的車輛和行走的人群豈不亂了套。為此,筆者有以下幾個觀點共同與劇友們來探討。

    一、目前實行的記分週期12分制是否合理?

    筆者認為,12分正好,不能減少也不能再增加了。減少確實是太少了,開車根本就不敢上路。增加記分分值,就起不到懲戒作用,違章次數就會增加,維持現狀的12分制,應該是最合適的。

    二、合理與不合理

    目前,交管部門在違章扣分上己經開始向人性化執法上邁出了一大步。例如:交警在現場執法上對輕微違章只是口頭警告或罰款不記分;以前車輛進入非機動車道是罰款+扣分,現在不記分了; 路邊違停只罰款不扣分; 車窗拋物現在也是隻罰款不記分了等等,這就對駕駛證上的12分留有了一定的省分空間,這是很合理的。

    那麼,司機吐槽認為不合理的扣分地方有哪些呢?①十字路口(紅燈時)過禁止線停車到底多遠算闖紅燈?按什麼違章扣分不明確;②路口壓實線在不影響其他車輛的情況下扣分不合理;③最受爭議的是禮讓行人,沒有統一標準,讓人無所適從;④ 輕微酒駕或隔夜酒扣高分,司機認為不合理,記分沒毛病,關健是扣的太多,僅有的12分不夠扣; ⑤現在查處違章車輛大部分靠的是監控攝像頭,容易出現錯判、誤判等實際問題。申訴難讓駕駛者心有餘悸等等。

    三、其他因素

    有一些道路標線、標誌設定的不盡合理,使一些駕駛員無緣無故的丟了分,由其是外地駕駛員不熟悉本地路況,被記分是家常便飯。紅綠燈五花八門,沒有統一制式,也是存在的問題之一,難道我們就不能搞成全國統一遵守的紅綠燈嗎?既然駕駛員的駕駛證上只給12分,那麼,這些基礎工作就應該做好,讓他們的分值在一年中可以夠用,這就需要我們的管理部門想司機之所想,急司機之所急,不能以罰款扣分為目的,而忽視了眾多駕駛員的感受。

    總之,交規該嚴的地方一定要嚴,交通違法該懲罰的一定要罰,可罰可不罰的還是以教育、口頭警告為主,輕微違章罰款扣分的,可以增加罰款數額不去扣分,嚴重違法的按現有規定去執行甚至更重一點,我們都沒有意見。這樣,每個記分週期的12分就顯得寬裕了許多,我想,違章扣分是一個挺複雜的系統工程,要不斷修改和加以完善,真正起到維護交通秩序的目的,這就需要我們的管理部門做出大量細緻的工作,與時俱進,這是所有駕駛員所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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