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你從醫院裡面得知父母的病症是死亡率極高的癌症,醫生又是建議進行手術治療,你是選擇花大錢去治療,還是放棄治療帶父母去他們想去的地方去完成他們想做的事情提高生活質量?是選擇把病情告訴他們,還是一直隱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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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097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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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化內科李醫生
別說自己的父母了,就說自己的親人,萬一得了癌症,治不治是不能單憑醫生說的,因為由於醫療常規的問題,醫患關係的問題,醫生只能建議積極治療,而比較少去考慮經濟因素和家庭因素。
死亡率極高的癌症,有很多種,在我看來,是否放棄,需要結合以下幾個方面:
1.年齡
假如患癌的時候,年事已老,70歲-80歲,如果手術可以解決問題,我會毫不猶豫手術,並承擔一切風險;如果80歲以上,如果小型手術(例如內鏡下手術),可以嘗試一下,但大型手術,可能會仔細斟酌,可能會選擇餘年盡孝;如果大於90歲,自然是選擇安享晚年,不去承受治療之苦。
2.身體基本情況
假如患病的時候,已經有多種基礎疾病,如高血壓、肺氣腫、心臟病、糖尿病、腦中風等等,那麼,年齡大一點,可能會有比較保守的選擇,畢竟這時候手術風險相當大。可儘量選擇靶向治療、口服藥治療或者姑息治療。並不會選擇太積極的治療方式。
3.家庭經濟情況
上面兩點都是經濟能力允許的範圍內,如果家庭有小孩需要撫養,經濟壓力大的,可能會適當退縮,並不會選擇太過積極的治療方式,避免人財兩空。
4.儘量減輕痛苦
如果積極治療但預期壽命短,且治療過程痛苦,拋開費用不說,這種方式我可能也不會選擇,而是會選擇靠藥物鎮壓癌痛,安詳度完餘生。
身邊有一個懂醫的人很重要,因為醫生往往會建議你積極治療,因為這是醫療規範需要,醫生肯定不會勸你放棄。而從病人角度出發,放棄並非不是一個正確的選擇。當然,要結合自己的實際,能爭取的還是要爭取,但沒意義的治療還是儘量避免,因為那樣,親人很辛苦!
我來回答,我父親2016年9月開始有感覺,他誰也沒告訴,17年3月前我知道了,開始看,食管癌,低分化鱗癌,晚期,手術沒有意義,化療、放療後來轉移到肝上進行介入治療,10月開始,疼痛,12月,身體疼痛難忍,止痛藥也止不住,檢查懷疑胰腺頭有轉移,骨轉移,18年1月29日離我們而去!能看就看,一定要去專業醫院!盡力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