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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汕頭兄弟

    以前的廣告講究的是實在,都是透過對產品特效的編輯,使產品更有誘惑力。而現在的廣告,尤其是彈個車、伯爵旅拍、boss直聘的那些,都是透過重複一句口號或者和聲唱的方式來宣傳,影片並不花哨,相反很簡約。但是起到不一樣的非凡效果,真正使消費者銘記在心的。

  • 2 # KirSmile

    我的看法:越是作廣告多的東西(包括藥,但不限於藥)越不能買.因為所有的廣告費都是買東西的人掏的錢,它作廣告花的錢越多,說明商品價格與生產成本之間的差距越大,說白了就是買的人花的冤枉錢越多,越吃虧.而作廣告花錢的多少,與請什麼人拍廣告;廣告播出頻率;廣告播出時段;廣告播出的媒體知名度等等都有關.總之,我覺得,在央視黃金時間經常看到的由名人作廣告推薦的產品,是最不能買的東西.至於說到藥品廣告,除具有以上特徵外,還讓我想起了《聊齋》.

  • 3 # 荒野即文明

    不禁讓人想起二戰德國戈培爾的名言:“謊言重複100次就成了真理。”印象中最魔性的,包括:“今年過節不收禮,收禮就收腦白金”;還有就是恆源祥的”羊羊羊“等12生肖的反覆重複。

    廣告重複廣告媒體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確實能增加廣告的效力。廣告重複次數與效果的關係方面比較有名的理論,是由R.E.佩蒂和J.T.卡西奧波提出的二階段認知反應模型。這個理論認為:在第一階段,即廣告暴露次數少時,重複暴露為受眾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去考慮廣告的內容及其含義,因此增進了說服效果。在第二階段,適當重複促進了人們對廣告論點的客觀評價。

      但是,重複次數過多時,受眾會盡量回避接受廣告訴求,把認知活動轉移到其他資訊上,如看電視時調到別的頻道。所以,廣告的內容要不斷翻新,不能讓消費者每天對著同一張面孔。

    你接到推銷電話時會等對方說完嗎?所以廣告就不能像推銷員一樣喋喋不休,而應該用創意和有趣來吸引使用者的注意。看看下面的創意:

  • 4 # 舊府新桃

    廣告做為一種營銷手段是必要的,但過度的廣告、不實的廣告,不僅會影響企業形象,更重要的是會失去消費者。一個廣告天天重複,甚至每天重複數次,給觀眾造成憎恨心理,觀眾不僅不會喜歡你的產品,甚至產生敵意心裡,記住你的廣告,害怕買錯了買到你的產品。同時消費者很明白,現在的廣告費,在產品的成本中佔了很大比例,廣告做的越多,產品的成本越高,對消費者而言,就意謂著無效投入越多,因此消費者在購買時會弊開廣告產品或弊開廣告量大的產品。我們在消費實踐中知道,同樣功能的有可比性產品做廣告的產品比不做廣告的產品價格高的很多,消費者當然不花這冤枉錢了。還有,做了大量廣告的產品如果和同樣的不做少做廣告產品價格差不多,質量就差多了。我買東西一般是記住廣告詞找沒做廣告或廣告投入量小的同樣的產品。

    我認為企業無需天天重複廣告,每週做一次就足夠了,觀眾好接受,不損企業形象,還記得住,廣告成本還會低一些。另外,也無需找什麼名人代言,消費者認的是產品,不是誰代言,有些名人在產品中照樣說的是瞎話。總而言之,把實惠讓給消費者是最明智的選擇

  • 5 # lilei2580

    廣告對於商家來說是種營銷模式,其利用廣告傳媒來擴大自己產品的知名度,盡而為自己的產品擴大銷售市場,對於我們這些觀看著來說有了更多的選擇性,同時也增大了我們的購買壓力,因為商家肯定會把廣告宣傳的費用間接的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好的品質即花些錢也是值得的!但如果品質不好那就坑害老百姓,不好的品質也會將是商家的慢性毒藥。不知大家覺得我的看法如何?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我芝麻信用742分,卻無借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