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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Q樂財稅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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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海心懷3
從法律上來講,子女負來贍養父母養老義務,即包括生老病故,也就是父母就醫費用子女亦有共同承擔的義務。但是自中華幾千年文化歷史以來,按貫例一般兒子(包括抱養)繼承父母家業,當女孩出嫁之後,女孩不具備繼續享受父母勞動所得的報酬,父母所創造的勞動報酬與兒子共享。面對中國的傳統習俗,兒子應該完全承擔父母的贍養義務,女孩應該做到一年三節(端午節、中秋節、春節)及父母生日(這括直系叔伯父)的人情任務,同時也包括平常對待父母的細微關心及小恩小惠,正如大家所說:女兒是父母的小綿襖。其實,當今社會好多做兒子的大部分只是打著贍養父母義務的旗號,實則父母充當兒子家庭的牛馬,兒子兒媳認為父母為家庭服務是天經地義之事,但是一旦父母出現某些不順及三長兩短,兒子兒媳婦便借法律為理由將部門或全部責任推給出嫁女生,這樣的心態是何等的心態,這樣的心態實際視父母能創收入之時為義務,父母喪失收入之時為包負。我亦做完了兒子(即雙親早已過世),然而每當回憶父母之時卻摧人淚下,父母得到過我的什麼享受?得到過我多少溫暖?父母離開我的時候那正是我創業的時侯,我特意買過多少父母愛吃的東西?買過多少衣物給父母?讓父母看到過多少開心的事……反過來任何事情離不開父母的牽掛,他們從未要過我的零花錢,就連衣衫也是姐姐們陸續添制,甚至姐姐們給他們的零花錢也不時的投入了孫子孫女的身上,然而我這個當兒子及兒媳只能做到應所能及的孝順——有鹽同鹹,無鹽同談,那怕是吃蔫菜,那菜裡多放一點油父母吃起來也樂意,我與妻子只能祝福父母延年益壽,只能多叮囑他們不要過分勞碌確保自己身體,只能叫他們不要過分為我們抄心……哎,可憐天下父母心,他們得到過我們這些做兒女的什麼……什麼……?我亦為他人女婿,但我真的做到了視岳父岳母為自己親生父母,並且經常給他們說道:爸、媽,你們不要把我視為半兒,應該將我視為親生兒子。他們聽到此話發自內心喜悅和高興,每當隔三差四不時買上一點小禮及家食蔬菜常看看岳父岳母,就當他們重病在床即將駕鶴仙遊之前,他們還將姨姐姨妹來看望他們的禮幣還當成為我習以為常的零花錢:哎,兒呀(乃幾,地方土語),你怎麼又拿錢給我。我告訴他們這是姨姐的心意,可他們還是沒聽到一樣:兒呀,賺錢不易,我用不了多少錢,你將這些錢用來娶兒媳婦吧,我只盼著外甥早日成家……。親愛的提問者,我奉勸你:父母在生之日你有孝敬的機會,一旦父母永遠離開你之後,你卻永遠失去了這個機會,也永遠買不到孝敬父母的後悔之藥,天下的不孝子孫有幾個興旺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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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魚兒是我的大寶貝兒
得看什麼情況了。
按理說,都應該贍養老人,老人住院也應該分擔醫藥費。但是吧,具體情況就得具體分析了。
我們家,我老公還有個弟弟,我老公我們沒在老家,他弟弟和我婆婆在老家住。我公公原來也在老家的,後來被我弟媳婦氣的不好好吃飯,腸胃就出問題了,一直沒去看。不到一年瘦了三十多斤。
後來我公公過來跟我們住,然後幫忙看看孩子。沒來多久,我公公就病了,我們在北京帶他去醫院查是長期胃病沒治,最後胃出血。我公公堅持回老家治,他怕北京太貴了。所以就回的老家。臨走的時候我給我老公銀行卡,並告訴他不夠再跟我要,治病要緊。
那次住院一共花了一萬三吧,我們掏了一萬多點,他弟家掏了兩千多。他弟他們就不願意掏錢,就說是去了我們家之後生病了,應該我們都出才對……
因為離得太遠,我也懶得跟他們計較了……
後來醫保報銷了6000多,我公公婆婆啥也沒說,自己拿走了……
現在我公公一直在我家住,他不用出一分錢,所有的花費都是我出,我也會給他生活費,我們工作的時候,他就帶他孫子出去玩,想回老家的時候,我們就給他買往返車票。如果生病,肯定是我去給治,我老公的弟家出不出錢我也不說什麼。
所以同理,我們沒吃著老家的,沒喝著老家的,沒住著老家的,每次回去我還給我婆婆和我小叔子家倆個孩子錢,我婆婆在家給她們做飯洗衣什麼都包了,還給看兩個孩子,如果我婆婆病了,我們出不出錢,出多少,他們也不能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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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只因那次
公公住院,醫藥費不用分擔,你一個人出就是了。
至少將來你也有老一天。希望你一直無痛無痛了結終生,免得煩惱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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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樑26679
老年人權益保障:第14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第15條接著規定: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養兒防老” 是自古以來,中華民族的傳統觀念,也是有的父母常掛在在嘴邊的話,女兒和兒子都是一樣的,像以前家裡孩子多可能就會出現分歧,這樣的問題就多一點,家和萬事興,老人養我們小,我們養他們老是天經地義的事,現今社會一家一個孩子兒子和女兒都一樣了,可能這種問題就少一點。
上述法律規定看,老人生病了,作為贍養人的子女,應當承擔醫療費用(若老人經濟困難無力支付)。子女平攤可能是一個較為穩妥的辦法.,這只是我個人觀點,每一家生活方式經歷都不一樣,可以根據家裡實際情況去研究,經濟條件好的子女可以適當的多承擔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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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龍的天空敏
我認為,有錢多拿或者全拿都沒關係,沒錢少拿,假如條件都差不多,均分也可以。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治好公公的病,兒女每個人都應盡孝心,這是義務。兒女多了,不要攀比,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希望延續下去,不要在這一代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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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0552103539
這是真的假的,這是不是騙人的吧,怎麼就問這問題,父母住院兒女花錢不很正常嗎?他養你小,你養他老天經地義,還有什麼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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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生138035401
不合適!老孃病我沒讓妹妹掏醫藥費,當然我妹妹也不是一分錢沒花,母親病她肯定也會在醫院伺候一下,偶爾買買飯花個飯費錢!我覺得醫藥費就應該兒子出,姐妹的不出錢但一定要出力!人不能只為自己想,姐妹出嫁了,也就是到人家去了!當哥的也好當弟弟的也好,一定要給自己的姐妹爭個臉面!這樣姐妹在婆婆家才不會受委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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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金東明升
幹嘛你這個做兒媳婦來提出這個問題呢?看你會提這個問題出來你就是個很精的女人,現在是你公公生病了你會提出子女一起承擔醫藥費,到你公婆老了剩下的財產你會說子女一起分享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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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走山轉水AB加油
這個要看是農村還是城市,農村父母的一切財產都是兒子繼承了的.。城市的財產是兒女平分了的,所以應該是農村的兒子負擔全部而女兒是盡良心出,而城市是平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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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清風秋月
公公住院了,醫藥費由子女分擔合適嗎?
在我們農村,出過嫁的女兒一般是不用分擔醫藥費的,都是兒子他們出,因為嫁出去的女兒要承擔她公公婆婆的醫藥費和養老費,這個,好像成了一個不成文的規定。
當然,如果兒子經濟條件不好,女兒又相對好點,也可以承擔一部分,因為,畢竟是自己的父,母嗎?沒必要分得那麼清。
人人都會老,善待老人,不僅是孝道,也是為自己積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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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序良俗納入法律體系
還是兒子全拿的好,女兒探視老人時給點錢就行了。經濟好的多給,經濟差的少給,這樣姊妹還親些,做兒子的和當父母的都有面子了。其實,去掉醫保,基本上是均攤,甚至還能賺點[大笑]何必要均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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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手機使用者56336251655
按照法律上講子女都應該,要依農村來講應該兒子承擔,如果女兒有條件的自願出一點也不能強求,不管怎麼講只要有能力的不可能看著一個活人在醫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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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燕子243593788
公公住院了,費用由子女們平攤當然合適呀,也是複合法律和倫常的,這還有什麼不合適不合理的地方嗎?
總不能分財產的時候只能分給兒子,到要看病花錢了就要女兒來承擔吧,這樣不管法律或者道德上面都說不過去的吧,都是成年人這樣的判斷總還是該有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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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花兒
公公住院了,兒媳婦糾結醫藥費分攤合適不合適。
先自己心裡回答一下這兩個問題:
你大姑子小姑子結婚的時候你公婆有沒有留下彩禮錢?你公婆的財產都給兒子還是兒子女兒平分?
然後你有答案了吧?
有沒有資格提出分攤?
無論如何你公婆的女兒肯定不會坐視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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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江南小雨
公公住院了,醫藥費由子女平均分擔合理嗎?
家本來就不是一個講理的地方!
公公住院了,醫藥費誰來分擔?我是這樣想的:
1.如果我是公公,我自己有能力支付醫藥費,那麼我不會讓子女分擔。因為子女可能有房貸,車貸等,現在的年輕人生活壓力大!
如果我是公公,我沒有能力支付醫藥費。要看得的什麼病,沒有沒治療價值?如果沒有,可以保守治療,節約支出。如果有治療價值,可以住院好好治病,醫藥費由子女支付,讓子女商量商量共同承擔。條件好的多拿點,條件差的多幹點。但是老人可以表明態度,今後遺產會留給子女。
2.如果我是子女,公公住院了,我會先墊付醫藥費,然後與兄弟姐妹商量共同支付。兄弟姐妹們靠自覺了,誰能拿多少算多少,我不會低於平均數。在醫院陪護等,也排好班,有時間的多陪陪。如果公公痊癒了,他可能會把醫藥費返還給子女,不返還子女就承擔。法律上有子女贍養老人的義務,與情與法都應該妥善處理,畢竟是一家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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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牽住夕陽的手
公公住院了,醫藥費由子女平均分擔沒啥不合適。
每個子女都是父母辛辛苦苦養大的,如今父母不管誰生病住院,子女都應該給老人拿錢治病,這是子女們天經地義的責任。
如果說老人的子女中有誰家庭經濟富足,願意一個人承擔老人的住院費,最後不管是合療還是醫保報銷的費用歸誰也行;如果子女經濟條件都一般,沒有誰一個人能夠承擔得起老人的住院費,那麼子女們平均分擔是最合適不過的。
我父親住院做手術時,我弟弟拿大頭,我和哥哥拿了一部分。我母親還把自己讚的錢拿出來五百。我母親有次住院十天,所有費用我弟一個人承擔,我和大姐輪流在醫院陪護。
自己家的老人生病住院,老人如果沒有積蓄,只能子女分攤,不然還不給老人治病了。
子女們小的時候,父母兩個人撫養幾個子女,難道父母老了生病,還要父母自己負擔看病的錢。
所以,你公公住院,子女平擔醫藥費很合適。
說句不好聽的,你公公百年了,遺產是子女們平分,所以,子女們現在平攤公公的醫藥費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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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住院了,住院費用從法理上是子女共同分擔較為合理。
但是從情理上說,十個指頭有長短,各個子女的經濟情況不盡相同,有能力的子女主動多分擔一些,更能體現擔當,更能維繫親情,家庭也更加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