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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姑蘇舉水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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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山綠水141729959
賣房買房是住的不是炒你需要的是住,平與貴根本與你無關,時價時價今天買一斤豬肉30元,明天買一斤40元,你也沒有拿10元給賣豬肉的,致於購房者也一樣,你要急需房你不要講漲跌,不需要的漲跌與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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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裕豐地產新房銷售錢生
便宜賣了也就兩種原因吧,要麼急著用錢,要麼對市場不瞭解。急著用錢這個就先不說了,無非就是出現危機沒有辦法只能這樣賤賣,但我相信這樣的人要麼能成大事要麼就是爛泥。第二就是對市場的不瞭解,這樣的人便宜把房產賣了也不能怪誰只能怪自己吧,不願意去做去看一味的相信別人口中的話這樣的人對自己都沒有主見,更何況別人對你有主見了,現在這個社會就是這樣人吃人,看你好說話就想盡辦法去弄你,不讓你脫幾層皮不罷休,但是呢反過來想想為什麼人家讓你脫了皮你還嬉皮笑臉的願意和騙你的人在一起呢,無非就是誘惑,誘惑大了沒有辦法讓自己從裡面出來,這樣就越來越深,以致沒有辦法自拔。對我來說第二種人比第一種人還要無可理喻,有著優質的生活卻不思進取總想異想天開這樣的人不失敗誰失敗啊,所以說房子便宜賣了不能怪人,只能怨自己沒有審時度勢。這也是我的一家只言有什麼不對的大家一笑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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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產焗
房子賣便宜了,這個問題如何處置要看你這個交易到了哪一步,才能看有沒有挽回的餘地。
1、買方已交訂金,未籤合同。此時可以和買家商量提高銷售價格或者退還訂金,賣家沒有任何損失。
2、已籤合同,並繳納定金。此時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條款處理。如果賣方違約,一般是賠雙倍定金,合同有約定的依據合同。建議賣房測算是違約代價大還是低價賣更虧,避重就輕。舉個例子,定金5萬,但房價低了30萬,違約金10萬,那就可以選擇違約。
此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合同一般會約定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執行的條款,可以認真研究看看有沒有辦法不承擔違約責任取消交易。
3、已經過戶。此時交易已經完成,只能自認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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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太房記
1,房子已出售,就按照合同程序來。如果違約也是有違約責任的。
2,賣便宜了,是看跟什麼時候比較。一般來說此一時彼一時,市場有波動正常。
3,買賣房屋是慎重的事情,建議考慮清楚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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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塵世一沙彌
如果你已經和買主訂了合同,那就沒辦法了。只能按合同辦事了。
我想賣房子這麼大的事,你事先肯定是去了解過周邊房價的吧。
基本上不可能把房子賣便宜的,除非是你訂好合同後,你房子所在的位置房子開始漲了,那也不存在賣便宜一說了。
所以賣房時還光要了解周邊房價還要看看近期是否百漲價的可能性。
總之合同①籤就改彎不了了,除非你感覺付違約金也比賣房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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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波111
看你的合同約定了,如果房子還未過戶你可以看下違約條件是什麼,如果可以接受就直接違約。如果已經過戶了恐怕就只能長個教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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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VR工業模擬
正常成交就坦然接受,就像有5k,1w,1.5w,2w買的,有3w,2.5w,2w,1.5w賣的,買賣誰不想自己最合適!現實很難重來,差不多就行了。非正常的該走法律走法律,大額問題談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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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容桂房產
就當做好事了,難到已經成交了,還找律師呀,搞的人家買房的人不開心了,如果不缺錢就不去追究了,好人好報,就當積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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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松爺
買賣本來就是一件你情我願的事情,房子也是根據市場和自己來定的,所以不存在賣不賣便宜,賣之前肯定自己也充分了解了市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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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去年在深圳卡羅社群投資買了一套兩居室,業主掛盤405w,但他早早把底價390w說給了中介,朋友去看房,直接就從底價開始談。談的時候,業主很強硬,認為自己已經降了15w了。朋友也強硬,認為沒降。於是談崩了。經過一週時間冷靜,業主主動聯絡朋友,願意按他提的價格賣。談的時候才知道,每一個找房東談的人都是直奔底價以下談的,然後每一個都談崩了。業主自己心態崩潰,於是在價格相同的情況下,選擇一週前談崩的買家(朋友)成交了。另外,買家看房的時候有個心態,如果這房子今天降5w,明天降5w,後天又降5w,直接就將其列入觀察者名單了,哪怕房子看的很滿意,也要讓中介繼續砍,砍到底再見面。對於賣家來說,絕對不要在中介軟磨硬泡下輕易降價的,即便降,也不要降給中介,堅決等到面談的時候再說。只要見面談價格,絕對是房東和買家各讓一步,向中間靠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