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外朝制”西漢武帝時期設定的一種平衡相權的政治制度。
內朝,又稱中朝,中朝官由皇帝的近臣如侍中、常侍、給事中、尚書等組成,外朝官包括丞相以下的正規職官,為法定的正規機構。漢武帝設定內外朝制度,主要是利用內朝去平衡以丞相為首的外朝,從而進一步加強君主專制。
一、外朝
西漢外朝官由丞相統領,丞相是全部外朝官的首長。凡國事,均先上丞相府,由丞相於府中召集六百石以上的官員會議,議定之後再以丞相的名義上奏皇帝裁可;凡大的人事變動、政策調整,也都是由丞相主持廷議,然後領銜上奏;皇帝的詔命,都必須下達給丞相,由丞相負責實施。
漢朝,皇帝對丞相禮遇隆重。按照漢朝任免丞相的儀式規定,皇帝本人親自出席朝會,在京六百石以上的官員必須到會。丞相晉見,皇帝必須在正殿具正式朝服接見。丞相奏事畢,辭出,皇帝要起立、送至殿門。
丞相病重,皇帝要親臨問疾,並遣使送藥。丞相死後,屍體從丞相府移私宅,皇帝要親自上門弔祭,並賜棺木、葬地、冥器等。由此可見丞相地位之尊崇了。
二、內朝官(中朝官)
中朝官由大將軍統領,至於侍中,常侍,散騎常侍、黃門侍郎以及光祿勳所屬,謂之宿衛。宿衛近在皇帝身邊,頗受皇帝信任。這些中朝官都是沒有實際職掌的加官。加官是武帝發明的官制,雖無職掌,但因為皇帝所親信,講議朝政,奉詔治事,逐漸獲取了原屬丞相府的決策會議的權力。
“內外朝制”西漢武帝時期設定的一種平衡相權的政治制度。
內朝,又稱中朝,中朝官由皇帝的近臣如侍中、常侍、給事中、尚書等組成,外朝官包括丞相以下的正規職官,為法定的正規機構。漢武帝設定內外朝制度,主要是利用內朝去平衡以丞相為首的外朝,從而進一步加強君主專制。
一、外朝
西漢外朝官由丞相統領,丞相是全部外朝官的首長。凡國事,均先上丞相府,由丞相於府中召集六百石以上的官員會議,議定之後再以丞相的名義上奏皇帝裁可;凡大的人事變動、政策調整,也都是由丞相主持廷議,然後領銜上奏;皇帝的詔命,都必須下達給丞相,由丞相負責實施。
漢朝,皇帝對丞相禮遇隆重。按照漢朝任免丞相的儀式規定,皇帝本人親自出席朝會,在京六百石以上的官員必須到會。丞相晉見,皇帝必須在正殿具正式朝服接見。丞相奏事畢,辭出,皇帝要起立、送至殿門。
丞相病重,皇帝要親臨問疾,並遣使送藥。丞相死後,屍體從丞相府移私宅,皇帝要親自上門弔祭,並賜棺木、葬地、冥器等。由此可見丞相地位之尊崇了。
二、內朝官(中朝官)
中朝官由大將軍統領,至於侍中,常侍,散騎常侍、黃門侍郎以及光祿勳所屬,謂之宿衛。宿衛近在皇帝身邊,頗受皇帝信任。這些中朝官都是沒有實際職掌的加官。加官是武帝發明的官制,雖無職掌,但因為皇帝所親信,講議朝政,奉詔治事,逐漸獲取了原屬丞相府的決策會議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