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月下思佳人

    佛祖割肉喂鷹,感動鷹而悟道,要不要加一個女人的名字,得看這個女人是否真心願做你們的家裡人。

    大學畢業前幾晚,大夥一起坐而論道,有離別之情,再有對未來的迷茫,其中論得最多的就是精神與物質誰為一的問題。我是堅定地精神為先者,而最好的朋友則是選擇了物質為一。當時誰也說服不了誰,大夥帶著醉意匆匆離別,多年以後堅持精神為先的我早已與女友分手,而持物質為先的好友卻是嫁了差不多理念的同學為妻。

    房子因貴而難得,帶著濃濃的金錢的味道,對於八成的家庭而言,怕是一家人所有的投入而才有一人新家的出現。而組成新家的很重要的一個因素就是那個外來的女子,這個女子是新家很重要的一部份,她在一個新家中起的作用有五成以上,卻又是與這個房產證的所有人無血緣關係。所以,如何取捨變成了一門學問。加,會增加新家的穩定性,會失去差不多一半的金錢,不加,多多少少會產生一些不快。

    個人覺得加不加名字反而是其次的,若是這個女人真的打算與你的兒子組成一個新家,綜合而言,還是加了吧。畢竟,錢財最終是身外之物,下一代的幸福遠遠不能用金錢來恆量。風險,啥事情沒有風險,若是沒有任何承擔風險的能力,這個兒子不生也罷,沒有兒子,自然就沒有兒媳,也就沒有這個煩惱了。

    思,明白了就一切簡單。很多問題,就是自己弄複雜了。我很喜歡大話西遊中的一句話:愛我就要付出代價。

  • 2 # 智同道和

    我的答案是,若是你兒子和兒媳婦,哪怕只出了1萬元+共同還貸,是應該加的,因為現在年輕人購房壓力太大,需要父母支援,兒子和兒媳婦都有穩定的工作,共同拼搏過日子,就憑著這份心和給兒媳婦一個交代和名分也是需要加的。除此之外,不要加。

    看這個問題我簡單做一個推理,或許你兒子和兒媳婦和你們住在一起,或許錢都是你們老兩口出的,你兒子又想加上他老婆的名字,你想想不太對,錢都是你出的,為什麼要加兒媳婦的名字,萬一離婚怎麼辦?所以你才會這樣問。

    要是這種情況,確實很難辦。道理很簡單,誰出錢加誰的名字,但是你經不住你兒媳婦天天和你兒子鬧,然後你兒子天天和你鬧。為了一個名字不得安寧。

    清官難斷家務事,若真是這種情況,只能說你是溺愛,所以才導致今天事情的發生。你兒子找個老婆,二個人天天遊手好閒,一把年紀只能指望父母,無存款,無穩定工作,無規劃,無目標。要麼忍忍心,不加,愛咋地,咋地,實在不行,趕出去,自食其力。估計你也幹不出來。

    要麼,加上。讓兒子和兒媳婦共同寫張欠條,他們因為這個房子欠了父母多少多少錢。估計你兒子和兒媳婦也不會寫。

  • 3 # 愛吃書呀

    想問一句,提問本人現在是婆婆身份嗎?如果是的話,那您有女兒嗎?如果您認為您女兒嫁的時候,您女婿買房子不用加您女兒的名字,那就不加唄,對吧。

    要是說您兒子結婚,房子您二老買了,或者出了很多錢,那我覺得不是加不加兒媳名字的問題,是您兒子還沒到適合結婚的時候吧。如果到了結婚的時候,啥都父母出大份,那以後夫妻生活也靠父母接濟嗎?顯然是不現實的。

    再說了,人家女兒在家也是個嬌滴滴的公主,人離開生活了這麼久的家嫁過來,要做好妻子的角色,還得生孩子,還得和您兒子給您二老養老。請個保姆一輩子,工資估計都不止您兒子半套房的錢。房子寫兩人的名字,我覺得完全沒什麼問題。那如果說,您們不需要兒媳幹活的,也不需要分她的工資,孩子也能不生,也不需要她和您兒子伺候您二老到老的,她可以自由回家,可以伺候生養她的父母的,那房子也可以不寫她的名字,對吧,這很合理啊。

    如果您家真的很富貴,房子全款,啥都您二老說了算的,您兒媳又剛好只喜歡享受生活,那沒問題,不寫就不寫唄。要是不是全款,像上面提到的不說,還得要兒媳和您兒子一起還房貸的,大家覺得不寫合適嗎?

    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但在難念,都必須站在公道上,不是嗎?

  • 4 # 言如愚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在網路上引起熱議的話題:

    電視劇《安家》中,老嚴夫婦的遭遇令人唏噓,辛辛苦苦一輩子為兒子買婚房,最後卻流落到只能住包子鋪。

    在電視劇中,包子店老闆老嚴夫婦辛苦大半輩子,攢了不少繼續,在兒子要結婚的時候,打算為兒子買一套婚房,減輕兒子的負擔;從老嚴夫婦的動機來講,他的這種想法應該是絕大多數中國父母的想法,養兒防老,一切都是為了孩子,在婚前給兒子買的房產就是一種提前支付養老金的想法,既然是給兒子買的,那麼房子的所有權就應該歸屬於兒子,並且也應該是兒子的婚前財產,做為兒媳也可以要求加上自己的姓名,無可厚非,但老嚴並未有提出加上名字後要共同居住,這就為以後埋下了禍患。

    可正當老兩口以為終於在上海紮了根,帶著大大小小的行李滿心歡喜搬去新家的時候,卻發現親家母儼然一副主人模樣已經住了進去,之前乖巧甜美的兒媳婦此時一副愛搭不理的模樣。看到被拒之門外的父母,兒子在房裡竟也不作一聲。

    老嚴夫妻倆推著這輛三輪車的畫面令無數觀眾心酸,但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其實屢見不鮮。

    從道德意義上來講,兒媳的做法是令普羅大眾所不齒;從現在的法律意義來講有以下幾點:

    一、根據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釋,婚前購房的屬於個人婚前財產,若登記你和你父母姓名,就是你們共有,如果登記你的名字,是父母對你的贈與,但是跟你妻子無關。

    二、從保護出資人權益的角度,你父母出錢給你買房不容易,不是小商品,建議你跟你父母籤一份贈與協議,上面約定你父母贈與你房產是為了你結婚,只贈與你個人;還有一種方式是約定如果你離婚,無論登記的是誰的名字,該贈與撤銷或者房產不能分給其他人,這是一種附帶條件的贈與,在婚姻法、合同法中都支援,這個方式對你可能會很有幫助,你可以詳細諮詢律師。

    三、如果你不得不寫上對方名字,例如婚姻時間久了、感情穩定了,對方值得你這樣等等,那麼建議房產證上寫你夫妻倆和你父母的名字,這樣各佔四分之一,也可以單獨約定產權比例。

    從這個事情分過程來看,老嚴夫婦犯了一個錯誤,一個自以為自己的辛辛苦苦拉扯大兒子不會對自己放任不顧,相反,兒子在這個事件中的所作所為是傷透了老人的心,而老嚴夫婦還是本著善良的心不然兒子為難。

    老嚴夫婦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問題,畢竟錢是他們出的,但是為了兒子的幸福,家庭的和睦他們選擇了退讓,這就是老一輩傳承下來的美德。

    從這個事情來看,我們現在在新一輩的教育中缺少了對我們的傳統,我們的民風,我們中華民族優良文化的傳承.

    這樣的例子在現實生活中,多入牛毛,我們又怎麼能夠做到明槍易躲,暗箭難防。

    女方想要以房本加名來保障自己,害怕一旦愛情失去,自己為婚姻付出一切,到頭來卻一無所有,所以一個名字可以讓她們物質上和精神上都擁有安全感。

    男方呢,對於加不加女方名字的問題也會有所顧慮,社會上層出不窮的騙婚情況,也讓男方擔心自己父母操勞一生好不容易攢下的家業,被不誠心的婚姻所欺騙,最後落得人財兩空的下場。

    對於男方買房該不該加女方名字的問題,其實就是關於婚姻安全的問題。其實《新婚姻法》明確在鼓勵共同付出型的婚姻,而不是依附型的婚姻。

    一對新人既然決定建立婚姻關係,就該彼此支撐,一起奮鬥,這樣才能建立一段和諧美好的婚姻關係。

    樹欲靜而風不止,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

    願我們大家都做一個孝敬父母的好兒女,好兒媳,好女婿吧

  • 5 # 作者一份收穫

    房產證要不要加兒媳的名字看這房子是誰買的?很多老年人會顧慮房產證要不要寫上兒媳的名字而很糾結,會考慮到兒子和兒媳以後婚變怎麼辦?以後感情分裂怎麼辦?以後家庭矛盾起分歧怎麼辦?這都要關係到分家產,買房前會考慮到到底房產證要不要寫兒媳的名字?家庭需要彼此的信任,這個肯定要考慮到兒子和兒媳婦的感情如何,還有兒媳對公婆的關係怎麼樣?一個通情達理的兒媳我個人認為不需要顧慮那麼多,因為一個家庭。有信任才有和諧,有和諧才有溫暖的家庭。

  • 6 # 白開水7151

    一,房產證屬老證的,沒有必要新新增兒媳或其他人的名字。除非房產原權益人一致自願依法過戶轉移給兒子兒媳。而此中如果是兒媳方提出要求變更的,就難免產生裂縫了。所以建議維持原狀,沒必要去動這個心思。如果有什麼必要非做不可,最好以做公證的方式對相關事項進行約定。

    二,如果是新購房辦證的,就一定要協商一致後才去辦。否則矛盾會驟然而生。這當種既有感情又有擔心的交織。再有就是實際經濟支付人和比例是否忽略的問題。這種情況建議家庭成員和當事夫妻一定要開誠佈公,坦誠溝通。不要顧及情面,含糊其辭,留下隱憂和隱患。

    三,房產是每個家庭中最重要的財產。尤其是涉及婚前、婚後財產分割界定時更是含糊不得。有些婚前房產如果不明確,在婚後就會轉為婚後共有財產。有些婚前財產還涉及到原家庭成員的權益劃分。有些婚前房產未過戶,但出讓變現後購買的新房產權證辦成了兒子兒媳,甚至是兒媳和兒媳一方的父母等。這些事不扯皮啥事沒有。一旦鬧分手或相關權益人提出異議,麻煩就出來了。

    所以,在房產記名、過戶等問題上,一定要依法明事才行。

  • 7 # 情丶不明不白

    ①如果在兒子結婚之前是您夫妻買的房子,而且房產證名字是您夫妻名字的話,房子是您夫妻共同財產,與您兒子也無關係,兒子也只有居住權,而沒有買賣權,更不用提兒媳婦了。所以加不加兒媳名字不重要。

    ②如果這房子是您夫妻買的,寫的是您夫妻名字,還有兒子名字的話,也只能說明您兒子也只有三分之一財產權,如果房子要賣出去,也要經過您夫妻和兒子協商才能賣房子,兒媳也只有居住權,所以也與您兒媳無關。

    ④寫不寫兒媳名字,我覺得不重要,只要小兩口和和美美,房產證上有沒有兒媳名字沒多大關係,我相信您兒媳如果是個通情達理人,她也不會介意房產證有沒有她名字的。

    ⑤如果您覺得兒媳婦太好了,想要給她點實際的東西,寫上名字也行,那也只是個名字兒已。只能說明您夫妻對兒媳婦肯定。

    房產證寫不寫兒媳名字,取決與您夫妻對待您兒媳的態度,您夫妻覺得兒媳婦太好了,房產證加上兒媳婦名字也好,兒媳婦從心裡也會覺得您二老對她的好,也會更加孝敬您夫妻的。房產證加不加兒媳名,從法理上講沒多大意義,但從家庭和睦相處上講還是有意義的。

  • 8 # 亢亢然

    請分具體情況定奪,要不要加兒媳名字。

    情況一、最常見的情況是男方父母出房子首付,為兒子購買的婚房,兒子兒媳還房貸,這種情況可以協商解決,女方要求加名字,沒有不加的理由,婚後兩人共同負擔房貸,加上名字會讓女方更有安全感,情感上也會讓女方感覺夫家對她不薄。

    情況二、男方家庭全權負責兒子的婚房,女方家負責車子、家電、裝修等,這種經濟基礎的相當,也是可以商議的,如果男女雙方經濟基礎相當,那麼婆家就不會心懷揣測,認為媳婦為了夫家的房產而來,加不加名字都不會引起矛盾。

    情況三、男方家庭全權負責婚房,男女方家庭經濟條件懸殊,這個時候,女方無論出於哪種考慮都不應該提出加名字的要求,除非婆家主動、心甘情願加上媳婦名字,否則會弄的兩家不舒服,因為所謂門當戶對就是經濟基礎的匹配、是兩人條件相當,有一方不遵守公平公正,多自己多謀利益,必然引起雙方的不適。

    情況四、男女雙方家庭均為婚房投入資金,那麼毋庸置疑,理所應當應該新增兒媳名字,或許加不加名字這件事已不能由婆家干涉或者左右了。

    總之,婚姻房產加名字根本上體現的是一個人的經濟實力,體現的是媳婦兒在婆家的地位,所以,孃家經濟雄厚不需要加名字、孃家實力強大可以為女兒投入不菲的資金為女兒獲得房子的所屬權,孃家經濟雄厚斷絕了婆家擔心兒媳覬覦婆家財產的想象和防範。

  • 9 # 農民奇奇

    看到這個回答的不用再翻了!!

    你想了解的情況,都在本文的表格裡了!!

    房產證上加不加兒媳婦的名字,只是影響房子歸屬和分割一個要素;

    還有其他更重要的要素,包括:出資、登記、結婚、贈予、借款等等。

    你以為加了名字就是你的房子,就能夠分一半嘛?

    天真!

    本文目錄:

    一、婚前婚後買房不一樣

    二、婚前買房登記兒媳婦的名字有什麼影響?

    三、婚前婚後買房,加不加兒媳婦名字有什麼套路(6大情形)

    1、婚前一人全款買房

    2、婚前一人貸款買房

    3、同居期間雙方出資買房

    4、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

    5、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

    6、婚後夫妻共同購買

    四、史上最全案例情況及解析(5大表格)

    五、買房就是買資產,選對片區做好篩選(新房+二手房)

    一、婚前婚後買房不一樣

    現在很多城市的買房要求都是要求自己名下沒有貸款,如果你在婚前買了一套房的話,就可以利用自己的首套名額,最低3成首付。

    如果在房產證上登記了兒子兒媳的名字,就利用了兩個人的首套資格,你們就是家庭首套房,用了兩個人的首套名額。即使離婚的話,你的名下也有了貸款的記錄,如果再買房的話,有的地方會算作二套房,你的首付比例就到了4成或5成。

    所以如果有條件的,可以利用好兩個人的首套3成的名額。

    二、婚前買房登記兒媳婦的名字有什麼影響?

    男方出資首付款,房本登記為男方名下,女方未登記,婚後男女雙方還貸、裝修、買車等。

    這種情況,出資是男方父母。在離婚的時候,房子會判給男方,女生只能得到的是自己出資的部分,還有房子升值的部分,這兩部分由得房一方補償給女方。

    總結就是:男方給錢,女方出戶,這種情況對女孩子不利。

    應對的措施就是他出資可以,但是房本要寫兩個人名字,在初始登記的時候就要寫你的名字。那麼他買了之後能不能加上女生的名字呢?

    這裡要劃重點了:婚後加名的情況比較複雜,如果是全款的房子可以加名,如果貸款的房子,銀行一般不同意加名,要先還完貸款,才能加名。

  • 10 # 手機使用者臨窗聽雨

    房產證作用就是證明房子的產權證明,也就是房子的所有權歸屬證明。在中國目前離婚率很高的情況下,寫誰的名字這是很重要的。關係到以後財產分割的問題,必須 嚴緊認真的對待, 必 免以後給自己帶來麻煩。

    如果房產證寫上了兒媳名字,證明房子的產權也有兒媳的份額。房產證要不要寫上兒媳的名字,應有以下條件才能寫。

    1、房子是兒子與兒媳結婚後與家人共同合買。

    2、兒媳在買房時按比例出資。

    3、兒媳承擔 償還 房屋貸款部分資金。

    4、寫上兒媳名字必須 徵得兒子的同意。

    房產證不寫兒媳名字的條件是。

    1、房屋是兒子與兒媳結婚前購買,屬於婚前財產。

    2、買房時兒媳沒有投資。

    3、兒媳沒有出錢幫助償還銀行貸款。

    4、法定房屋第一繼承人不是兒媳。

    這是我本人對房產證要不要寫兒媳名字的一點看法。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知道項羽不肯過江東的真正原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