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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YJG圳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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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努力奮鬥的柒哥
徵信-通俗點也叫信用,對於現代年輕人來說,都是生活,工作不可缺掃的一部分。微信、支付寶這些都是你每天在使用的工作,間接都是對你的信用做出了一定的評估。而徵信就是為了讓你在與金融機構發生關係時,能更加全面的去了解到你的一些個人情況,從而對你本人做出一定的信用評估。
如果從長遠老看,有徵信好處是大於沒有徵信的。而難點在於,徵信對於你來說,不能作為主要的生活工具。大多數人是被動性的被徵信所選擇。每月的信用卡、花唄、借唄,各種的還款讓你被動性的在徵信上體現著你的一些個人履約能力和你的生活負債。如果能把徵信僅僅看做是當某一時期你需要可能會用到的一種輔助參考,那對於你來說是一件好事。千萬不要把徵信當做生活來過。
以上僅僅是我個人的一些看法,僅供參考。
徵信一詞源於《左傳·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而有徵,故怨遠於其身"。其中,"信而有徵"即為可驗證其言為信實,或徵求、驗證信用。徵信是依法收集、整理、儲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信用資訊,並對外提供信用報告、信用評估、信用資訊諮詢等服務,幫助客戶判斷、控制信用風險,進行信用管理的活動。
徵信就是專業化的、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為個人或企業建立信用檔案,依法採集、客觀記錄其信用資訊,並依法對外提供信用資訊服務的一種活動,它為專業化的授信機構提供了信用資訊共享的平臺。
中國的法制建設逐步走向成熟,各種法律法規隨著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應運而生,但徵信立法工作仍然滯後,《條例》的出臺將填補中國徵信立法的空白,而且對於推動中國徵信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有網民提出,《徵信管理條例》一旦立法透過,其內容和規定就可成為法院判決的法律依據,這表明中國徵信立法進入了快車道。
中國徵信法律制度建設已有時日,但距離建立統一的徵信法律體系仍任重道遠。現有的徵信規定多為規章、地方法規,呈部門、地區分割之勢,與市場經濟對統一市場的內在要求相悖,加之現有的規定本身也不乏需要完善之處,所以,在著眼儘快制定統一的徵信法律或行政法規長期目標下,此次《徵信管理條例》公開徵求意見,對推動整個中國的信用進步,乃至中國經濟長遠的發展,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對於尚不成熟的中國徵信行業而言,加快立法程序,加強對徵信業的有效管理,是確保徵信業和市場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要求。
透過立法要求各商業銀行及其他信用資訊提供者在向徵信機構報告企業或個人的不良信用資訊時,應提前通知企業或個人,以保證徵信資訊的準確性。這一方面有利於提高徵信程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對減少事後社會成本,包括訴訟成本,不無裨益。銀行作為經營者應該承擔起更多的提醒信用風險的社會責任,在將不良記錄提供給徵信系統前,應該建立善意確認制度,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當事人,給當事人提供異議和申辯的機會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