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規的幹道車意思就是主路上的車。 主幹道主要用來聯絡重要交通樞紐(國道、省道等)、重要生產區(工礦企業等)、重要公共場所(集會中心、政黨委機關、商業中心等)及其他重要地點。 根據《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城市道路分為快速路、主幹路、次幹路和支路四類。對於人口超過200萬的大城市而言,各級道路寬度如下:快速路40-45米,主幹道45-55米,次幹道40-50米,支路15-30米。對於人口低於200萬的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各級道路的寬度均有所差異,請參看相關規範。 快速路、主幹路、次幹路和支幹路的說明: 支幹道:又叫支路、街坊道路,通常是各街坊之間的聯絡道路,支路應為次幹路與街坊路的連線線,解決區域性地區交通,以服務功能為主。 次幹道:又叫區幹道,為聯絡主要道路之間的輔助交通路線。次幹道是城市的交通幹路,以區域性交通功能為主,兼有服務功能。與主幹路組成路網,廣泛連線城市各區與集散主幹路交通。 主幹道:主幹路應為連線城市各主要分割槽的幹路,以交通功能為主。腳踏車交通量大時,宜採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分隔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主幹路兩側不應設定吸引大量車流、人流的公共建築物的進出口。 快速路:快速路應為城市中大量、長距離、快速交通服務。快速路對向車行道之間應設中間分車帶,其進出口應採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兩側不應設定吸引大量車流、人流的公共建築物的進出口。兩側一般建築物的進出口應加以控制。
交規的幹道車意思就是主路上的車。 主幹道主要用來聯絡重要交通樞紐(國道、省道等)、重要生產區(工礦企業等)、重要公共場所(集會中心、政黨委機關、商業中心等)及其他重要地點。 根據《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城市道路分為快速路、主幹路、次幹路和支路四類。對於人口超過200萬的大城市而言,各級道路寬度如下:快速路40-45米,主幹道45-55米,次幹道40-50米,支路15-30米。對於人口低於200萬的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各級道路的寬度均有所差異,請參看相關規範。 快速路、主幹路、次幹路和支幹路的說明: 支幹道:又叫支路、街坊道路,通常是各街坊之間的聯絡道路,支路應為次幹路與街坊路的連線線,解決區域性地區交通,以服務功能為主。 次幹道:又叫區幹道,為聯絡主要道路之間的輔助交通路線。次幹道是城市的交通幹路,以區域性交通功能為主,兼有服務功能。與主幹路組成路網,廣泛連線城市各區與集散主幹路交通。 主幹道:主幹路應為連線城市各主要分割槽的幹路,以交通功能為主。腳踏車交通量大時,宜採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分隔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主幹路兩側不應設定吸引大量車流、人流的公共建築物的進出口。 快速路:快速路應為城市中大量、長距離、快速交通服務。快速路對向車行道之間應設中間分車帶,其進出口應採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兩側不應設定吸引大量車流、人流的公共建築物的進出口。兩側一般建築物的進出口應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