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莊生天籟

    結論是當然,大到賣官鬻爵,整個社會大肆集資詐騙,名目繁多的亂收費,假公濟私,衣食住行中明敲暗詐等等,小到碰瓷,淫亂等都是明證。要害在為什麼?要害就在兩個字上,既沒有高度厚度,還沒有德性,什麼都可以拿來金錢交換,把人的劣根性充分煽動,退化成機器動物,退化成原始物種,只有需要,愧對萬物之靈之人類物種。走火入魔,病入膏肓,不久於人世了。

  • 2 # BLAH

    馬斯洛需求層次論裡不清清楚楚的寫明瞭人的需求嗎?人只要有需求,就會為了此種需求而有所行動!自從“錢”的出現取代了物物交換的法則後,“錢”就真的意義重大了!

    客觀來講,現今社會里無論處在馬斯洛需求層次論的哪一級裡,錢的作用都是不可取代的(別抬槓到荒野生存的情況裡)!吃穿住用行,哪一個能離開錢呢?

    那既然錢這麼重要,想必為錢做出瘋狂舉動的人也不在少數!

    俗話說得好,有錢能使鬼推磨:

    這是花錢辦事兒的用處:

    可以把清官變成貪官;把白衣天使也“染成灰色”的什麼“玩意兒”,面對給了紅包的笑臉相迎,沒給紅包的就擺一張臭臉,說話也沒有一點好聲氣;也同樣可以把食不果腹的人變成乞丐……沒了直起腰桿的尊嚴。這是明白著的“人的底線逐漸在被拉低”!

    記得有人說過,任何的貪汙受賄都是從合法開始的,前天接受了別人送的兩條煙,給人行了個的方便(沒犯什麼錯誤);後天就變成了收了2萬塊錢,給別人安排了一個工作(這開始任人唯親了);下個月也許就會從這種被動的接受財物轉而變成去索要錢財,因為他知道自己的“能力”(開始犯法了),這裡的“成就感”說到底,還是“錢”,什麼權利,那只是“工具”、“手段”!

    這樣的例子有很多,搶劫銀行的搶劫犯,偷盜的小偷,賣淫的妓女,這些都是為了錢而去做無底線可言的事兒的那群人!也許他們是為了撫養孩子,孝敬父母,但是人的出發點永遠也替代不了他的底線被拉低的事實!

    之所以有的人的底線由於金錢被無限拉低,究其原因就是“自身能力”與“慾望”不相符。有賺一碗飯的能力,卻不甘心,妄想著要賺8碗,10碗,又沒有門路,只能自在違法犯罪的路上!

    “攀比”,“思想意識裡以錢的數量而進行自我判定”,對周遭環境的不適從,應付不了這種壓力的,都可能導致其為了錢而去做拉低底線的事兒!“十賭九輸”是公認的事實,可你能阻擋賭徒上賭桌麼?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啥先修身呢?自己都管不好自己,不知道是非對錯,做不到寵辱不驚,即使再往後走,也註定出問題!

    人的底線被拉低後,做的事遲早變成“不是傷天,就是害理”,這是跑不了的!

    有人會說,乞丐不要尊嚴去乞討個飯,傷什麼天,害什麼理了?能做其他的事情為什麼要乞討呢?這裡邊所存在的“前因後果”,一定不符合天、理!

    正確的看待社會,正視自己吧,別把自己的底線拉的太低乃至走上犯罪的路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分手或繼續都會讓對方過得不好,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