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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朝陽身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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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勞動權益幫
1.員工勞動合同期滿,企業不想繼續聘用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但依法應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2.員工勞動合同期滿,企業想繼續聘用的,可以提出續訂勞動合同,但員工有權拒絕續訂。因員工不願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依法無需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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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曉法說法
作為公職律師,我來答一下。
勞動合同期滿,企業應當做以下幾件事:
一、企業繼續聘用員工1.補籤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以後,雙方都無意解除勞動合同,視為雙方按照原來的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原來的條件包括工作內容,工資、勞動紀律等,但合同期限需要重新約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
2.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規定,超過一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企業在一個月之內如果沒有與職工補籤勞動合同的話,員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自沒簽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二、企業不聘用員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合同終止。除非用人單位以維持或提高原來工作條件,勞動不同意續訂的之外,都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企業不想聘用員工,必然導致合同終止。經濟補償按工作時間起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不滿6個月,半個月工資補償。六個月到一年,按照一個月工資補償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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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明天會更好283478361
續簽,因為現在不管在什麼企業裡面都是籤合同的,只要你自己不辭職和工作當中不出太大的過錯與公司是不會開除你的,除非是因你而發生重大事故,把你開出公司還要給你補償金,所以現在在企業裡面合同到期了就續簽的,剛開始可能是籤三年,然後就是10年,後面就是15年,然後就是終身的了,等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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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華銳眾合酒店諮詢
這個問題比較好處理
首先,如果單位覺得員工還好,想繼續留用,那麼與員工談續簽合同事情,續簽也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
其次,如果緣分已盡,員工不想簽訂勞動合同,提交了離職申請,雙方面談一次,還是放人家走吧。如果單位不想續簽,提前告知員工,並準備好經濟補償金,大家好聚好散,別到最後還剋扣人家,離開的和在職的都會心寒。
千萬別學有的企業,不想續簽還不想支付補償金,一個勁的折磨,找茬,就等員工吃不消自己離職。
回覆列表
員工合同期滿,企業有兩種方式處理。1、企業生產經營正常,還需要這些員工繼續在企業勞動,那就重新續簽勞動合同,繼續為員工交社會保險。
2、如果企業經營困難或是不需要這些員工,那勞動合同到期,雙方勞動關係自動解除,企業給員工開具證明,按員工在本單位每滿一年工齡給予一個月工資補償,超過六個月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不到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補償,同時員工可以到當地社保部門領取失業保險。以上為個人觀點,謹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