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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靜水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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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牛頭馬面兩鬼
烈士,在大型軍事演習中,特別是實彈演習,士兵和裝備特別的多,為了錘練士兵在惡劣環境中的作戰能力,演習非常逼真,難免會有士兵傷亡,其實演習導演部也會有預估的傷亡名額。演習就是打仗。
部隊肯定不希望自己計程車兵在演習傷亡,但是傷亡事故是難免的,比如步槍射擊的空包彈,有的是用橡膠彈頭(當然現在改成感應裝置),遠了打傷率低,近了也會受傷的事故,比如複雜環境的坦克裝甲部隊,汽車兵等車輛事故難免,這裡面會有傷亡,像戰機,直升機空中攻擊演習,機器裝備不能保證完全效能100%安全,所以演習中難免有事故。
那麼在演習中傷亡事故怎麼判定。
這其中是有規定的,對現役軍人在軍事演習中,戰機空中執勤,攻擊訓練,試飛,參加武器裝備科研試驗中傷亡的軍人會評為烈士。對進行邊防執勤,搶險救災中的失蹤傷亡軍人評烈士。
你是指演習時發生真實的訓練傷亡事件,還是指裁決判定的傷亡人數?如果是第一種,那要組成調查組,對傷亡情況進行祥細調查,定性後再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如果是第二種,分幾種情況,在使用鐳射模擬系統交戰的情況下,將頭盔冒煙(我紅敵藍)的人員退出交戰,收攏到指定地點集中,並統計出人數及所攜裝備上報演習導演部。對間瞄火力毀傷(略),對非模擬器材交戰傷亡,由裁決員根據紅藍雙方地形、戰術、兵力、火力、指揮等情況向紅藍雙方分隊調理員現場裁決,紅藍調理員落實裁決傷亡人數及裝備。判失利的一方退後到指定地域,形成新的交戰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