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中心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渭南市醫療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方面政策、計劃和標準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制定並落實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動態調整、調劑平衡機制。擬訂全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四)根據中、省、渭南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專案、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健全完善全市納入醫保支付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專案、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貫徹執行中、省、渭南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專案、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健全價格資訊監測和資訊釋出制度。
(六)貫徹落實中、省、渭南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工作。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落實醫療保障信用評價和資訊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資訊化建設;負責全市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依據市政府公佈的部門“權責清單”,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承擔行政職責。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醫療保障中心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渭南市醫療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方面政策、計劃和標準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制定並落實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動態調整、調劑平衡機制。擬訂全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四)根據中、省、渭南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專案、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健全完善全市納入醫保支付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專案、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貫徹執行中、省、渭南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專案、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健全價格資訊監測和資訊釋出制度。
(六)貫徹落實中、省、渭南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工作。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落實醫療保障信用評價和資訊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資訊化建設;負責全市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依據市政府公佈的部門“權責清單”,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承擔行政職責。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