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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呼市老張

    以中國現行法律,行人屬於弱勢群體,機動車多少也得擔點責任,慣例來說至少30%,但是,這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助長了行人闖紅燈的歪風,這是中國法律的所謂平等,而闖紅燈的行人,往往個人素質比較差,生活條件比較低,有一種想法就是,撞了我,我還可以得到賠償,而往往賠償的錢比他打工多得多。即便是撞死了,還可以給子女留下一份不錯的保障和賠償。

    個人認為這是不合適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機動車還是行人,只要違反了交通法,一視同仁,沒有強勢群體和弱勢群體一說,行人如果闖紅燈,交警部門責任認定機動車毫無過錯,撞死白撞,那樣,我們的交通秩序就會有很大的好轉,交通也會順暢很多。只可惜,這只是一種設想。

    縱觀各種監控影片,很大一部分就是行人、電動車違法造成的事故,更有甚者,交警在糾正電動車違法的時候,遭到了車主的謾罵、威脅,關鍵就是沒有法律約束,機動車為什麼不敢叫板交警呢?他怕扣分罰款,因為車和人以及駕駛證是一對一的。可行人和電動車就不一樣了,罵了交警,走了誰也不知道他是誰,因此就肆無忌憚。

    綜上所述,我希望法律能做必要的修改,在責任劃分合理的情況下,各司其職,各自承擔責任,那樣才叫平等和諧,行人和非機動車有的毛病是被法律慣出來的,真像新加坡一樣一視同仁,還會有別的結果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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