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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Eternal_永恆

    千萬別借錢給任何人,哪怕是朋友,除非你想斷絕關係,我說下我的親身經歷

    我有一個很好的朋友,在一塊很多年,也介紹他到我同一個單位,後來他拉他發小也來我們單位,平時他找我們都會借點錢,都是幾百,1,2千的小錢,他爸是某法院執行庭廳長,他媽是某警察局的,我們也去過他家,平時關係也好,所以也放心的借給他了,突然有一天他說他媽心臟支架要用錢,他爸的沒法立刻取出來,於是從我們手裡分別借了幾萬到十多萬不等,最後才知道他找了很多人,親戚朋友也借了一個遍,什麼理由都有,高利貸各種籤,有數百萬之多,然後就不還了,消失了。我們找到他家後他家人一分不還,說讓告他去

    最後結果說一下,我們去法院起訴,首先就一年時間,然後法院通知立案成功,幾個月後跟我們說因為你們告的是法院工作人員直系親屬,遞交到一級法庭,繼續等著,然後又一年後結果出來了,判我們勝訴,但無法執行,因為被告無任何財產

    這裡我補充下法律的漏洞,便於解釋他們為什麼揮霍的理所當然,所有借貸,除了銀行的借貸有信用卡詐騙罪這一條,其他所有借貸都算“民間借貸”,而民間借貸警察局是不管的,銀行的算刑事案件,警察會管,可以判刑,民間借貸,卻沒有任何懲罰,頂多法院催你一個電話讓你還錢,前提你不換號碼。。。於是產生了這樣一種人,借一大堆錢,然後在你法院起訴保全之前把錢轉移到父母名下,因為子債父不還,於是他父母沒事在給他錢花,而他名下無財產又可以不還,至於讓我們提供他的所在地,他搬到隔壁房間號,我們也找不到不是?至於失信名單。有幾個人沒事老坐飛機,或者老坐高鐵一等座?

    因為法律漏洞太多,沒有對借款人造成任何影響,他們自然花的理所當然,欠再多的錢不還也沒有事情,頂多在換一個新的朋友,如果是你,你一開始就抱著這樣的想法不勞而獲,你會悔恨麼?

    所以不要借錢給任何人,哪怕是你的朋友,哪怕是你的親戚,如果借了,那就要承擔後果,因為你心裡覺得他比這個錢更值錢

  • 2 # 昆昆863

    法院還沒有跟公安等多部門形成聯動機制,這是執行難的一個關鍵因素。要徹底解決,還得入刑。入刑,可解執行難。入刑,只要法院判決即可,不需要跟其他部門聯動,簡單,高效。這樣既可把申請執行人解放出來,又可有效打擊失信行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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