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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素履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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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火火
小說寫作,怎麼寫,各有各的技巧。就像殺豬捅屁眼兒,各有各的刀法。有的人喜歡,一個一個章節設定好了再寫,就是弄大綱,扯草稿。有的人喜歡跟著意識流走,一貫到底。或者寫好了再打亂、剪裁,拼湊。
後一種寫法,屬於西法。比如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作《在路上》,二十多萬字就是在一張草稿紙上,用打字機打出來,就像一卷衛生紙。通篇都沒有分章節。
再比如莫里森在《寵兒》這部小說。寫完了,打亂,採用拼裁的方法。他大膽地撕裂了過去和現在,打亂了故事的內在邏輯,小說家利用人物的記憶和內心活動,透過打亂時序的方法,重新組合,達到一種新的美學目的。
文學作品意義上的小說,是完成終稿後再發表,即寫完初稿,再修改若干遍,直至滿意後,再投至刊物連載,或是出版社出版。
你所說的應該是網路文學意義上的小說。隨著網路文學創作日益興旺,人人都可上網寫作,發表作品,網路文學寫作,前所未有的走進了大眾。寫作成為一種日常行為,不再吃什麼大業盛事了。文學生產面臨著商品經濟的衝擊,被視為一種商品生產,逐漸演變成為一種“麥當勞式”的文化工業,淪為“快餐文化”。
“快餐文化”原本是美華人創造出來的飲食文化,由於它因適合現代社會節奏,後來又由飲食滲透到人類的精神文化。它不講究內涵,也不講究思想性,特點是快速、簡單、方便、實用、直觀、平面。
網路文學的特點是由使用者付費訂閱閱讀,作者與讀者破天荒的可以有了直接或間接的交流。“網路文學”更像是一種商品,作者負責生產讀者感興趣的內容,然後由讀者付費買單。這種寫作模式是開天闢地以來的第一次,也是市場經濟下的“文學商品化”的產品。快餐文化似的“網路文學”雖然豐富了大眾的娛樂生活,但是不得不否認,這種“速生文學”也是大有弊端。網路文學在搶佔了文學市場、普及文化的同時也帶來了文化的“泛化”。突出表現是品位、個性和精神底蘊的消失,而這三者恰恰是文化中最獨特最誘人的因素。
因為利益原因,網路小說作者不是憑文學質量的高低賺取稿酬,而以字數的多少賺取稿酬。純文學作品是“質大於量”,而網路小說則是以量取勝,這就導致你所說的這種情況。更有甚者,幾個人一起攢寫一本書,流水線式生產。這些都不是正規的寫作態度,於文學來講,不搭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