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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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家貧子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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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來錦鯉
《義務教育法》第19條第2款規定:“普通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併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由此可見,受教育權是適齡兒童、少年平等享有的權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其入學。對於殘疾兒童和少年的受教育權,當地政府會根據需要設定相應的實施特殊教育的學校(班),對視力殘疾、聽力語言殘疾和智力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若殘疾適齡兒童和少年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並向普通學校申請入學的,普通學校不得拒絕並應為其學習和生活提供便利。
學校拒絕接收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殘疾兒童入學這是違反規定的。你可以直接找當地教委或政府,應該可以解決的,實在不行再找上一級教育局或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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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升學120
最好是找一個樂意接受的學校讓孩子讀書,如果校長樂意接受,證明校長心地善良,孩子進入學校後,也會得到更多溫暖和照顧。
一個根本不願接受的學校,即使因為一些行政干預接受了孩子,孩子在學校也不能保證不被另眼相看,對孩子身心健康的發展也還是會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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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春芽初發
現在不都是自動派位嗎?沒有面試的,學校沒有權利拒絕殘疾兒童的!如果真的遇到派位後,學校不接受的,學校肯定是會違規的,可以進行投訴!
首先,證明孩子在智商上沒有問題。
其次,證明孩子生活自理能力。
如果上述沒有問題,可以考慮投訴至教育局。否則,建議進入特殊學校就學,這樣對孩子更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