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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陪伴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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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間那些事兒
用人單位必須調整崗位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
中國勞動法有明確規定,當勞動者因疾病或其他原因,無法從事原工作工種或工作量情況,單位經過培訓或者調崗後,無法勝任的,單位可以單方行使解除權,即解除勞動合同並給與補償。但單位如果不調崗並行使解除權,勞動者無權要求調崗。
真實案例分享孫躍(化名)45歲,患有嚴重高血壓和冠心病,在某單位從事裝置維護工作,長期上夜班。後病情惡化,醫囑建議不宜上夜班,主動找到車間主任協商調班事宜,車間主任及上層領導並沒有同意,孫躍一氣之下提起勞動仲裁,結果仲裁庭並未受理,案件不符合仲裁管轄範圍,無法律依據。後作者建議其長期休假,因為有有醫囑,單位並不能行使勞動合同解除權,孫躍又在外面幹著別的活,掙著兩份錢,一年後,單位要求其返崗,調整了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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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鷹荻
員工因身體原因要求調崗,而且有醫院的證明,這在企業一般情況下都會考慮調崗的。但沒有調崗,大概有以下幾點原因需要自我反思一下:
1、你的身體狀況是否真的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還是看到了更好的崗位,向調整的?很多員工的有調換工作的想法,也有藉口身體原因調崗的,這個因素不排除的。
2、你有一生的建議,單位或領導也不採納,你得弄清楚給你出具證明的醫院,是否具備權威性,或者職業病崗位鑑定資質,如果有,可以出具,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會明白該如何處理的。
3、如果確實身體原因,對現有工作勝任困難的話,找合適的時機,與主管領導好好談談,一定要取得領導的信任,這樣,就比較容易達成共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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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堅堅83249354
辭職那不是更實在,是你個人的問題,你又不是工傷導致做不了事,企業不養閒人,人家不會和你講什麼人情,除非你對公司有著巨大的重要性。
建議你看一下自己的合同!其次學習一下勞動法(網上可以查到)!實在不行,就去屬地社保諮詢協調解決!直白點,企業不養人,商品經濟!市場經濟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