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殿下0
-
2 # 陳一222
醫院看不了的病又不讓轉院,這種事情發生其中肯定有誤會,醫院不會不讓病人轉院,只要病人及家屬對這醫院技術不放心、服務不滿意或者說要換一家醫院治療,均可提出轉院。但是必須要辦好轉診手續,當然急救病人除外,這裡就要明白有關醫保政策。
轉院:
一是必須下級醫院向上級醫院轉,如病人及家屬有上級醫院到下級醫治需求,那隻能辦出院手續然後到你去的醫院再重新辦理住院。
二是辦好轉診手續,首先主治管床醫生填寫好轉診單,如不是病情需要而是要求轉院,這要註明,到醫院醫保辦籤意見,然後到主管醫改辦備案並開通你新去醫院資訊。
病人轉院在兩個住院所發生醫療費用,出院結賬只需付一次醫保起付費。同一個病人如辦理出院又到另一家醫院住院,兩次結算就要付兩次醫保起付費。
以上是我個人對醫改政策的瞭解,僅供參考
-
3 # 不良文化鬥士
錢重要?還是命重要?真是急病大病就自行去你認為醫技更好的醫院。一般醫院不給轉是你就診的醫院認為它有能力治療,否則它不會不給你轉的。
在當前醫療環境下,我相信沒有那個醫生會強行留你的,除非是有治癒希望而家屬又放棄治療的才會透過多少勸說就住院,當基層醫院解決不了的可以轉至市區三甲醫院或是省會的三甲醫院,再不行可以轉至北上廣等地區醫院。不可能存在強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