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們打工者來說,工傷時有發生,也是我們很關注的問題,那麼什麼是工傷?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裡,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1用人單位1後舊傷復發的。
綜上所述,如果是在上班時間感到身體不適請假回宿舍休息,在宿舍死亡,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第一條:(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所以這算工傷,宿舍作為員工工作休息場所,可以視為工作崗位的合理延伸。
反之如果是沒上班請假在宿舍死亡,這不算工傷,因為是在宿舍,那不是工作場所,在休息,那不是1從事工作有關活動,也不在工作時間內,這種情況屬於“職工患病或者非工死亡”,要走地方賠償規定和標準,地方沒有,參照全國性規定(可以自己查閱)。
對於我們打工者來說,工傷時有發生,也是我們很關注的問題,那麼什麼是工傷?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裡,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1用人單位1後舊傷復發的。
綜上所述,如果是在上班時間感到身體不適請假回宿舍休息,在宿舍死亡,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第一條:(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所以這算工傷,宿舍作為員工工作休息場所,可以視為工作崗位的合理延伸。
反之如果是沒上班請假在宿舍死亡,這不算工傷,因為是在宿舍,那不是工作場所,在休息,那不是1從事工作有關活動,也不在工作時間內,這種情況屬於“職工患病或者非工死亡”,要走地方賠償規定和標準,地方沒有,參照全國性規定(可以自己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