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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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9493489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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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薄薄36
等一月試用期滿了,方可談這個問題。既沒領到工資,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多住十來天又有何防!如果到那時還沒有想搬走的意思;你可以直接告訴她(他)。大家是同學,都得有自己的私人空間。為了同學情義長久;建議你搬出去住。你看行嗎?這不就把問題解決了嗎?我這個方法你贊同嗎?以後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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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康逗趣
謝謝邀請!我想說你們之前關係肯定很好吧,不然你也不會讓同學住這麼久!~如果我是你的那個同學,等我工作穩定下來,第一個肯定就是自己搬走了,除非是你執意留我,那也得是你一人生活,如果還有你的家人,我肯定也會變扭的,也老早就搬出去了!~這就是每個人的自覺了!!你那同學怎麼還好意思呢?我們不可能一直幫人家,有的人幫到最後還要趕著走,好事變成壞事,是我們都不願看到的!~你自己不好意直說,那可以轉著彎說,比方說你父母的意思呀,實在難開口,你還可以借刀殺人,借別人的嘴說,看他是什麼反應!~要我我就直說了,自己有隱私呢,很多不方便的,我現在幫你安頓好了,我也放心了!~以後還是好同學好朋友,你同學也會理解的!~
助人為樂,幫人之困,禮之常情。有句話叫:
請神容易送神難。每個有緣人都是你的佛菩薩,你把他當成二十年前的馬雲好不好,說不定十年、二十年後他真的成為你的貴人呢。你今天佈施了功德,以後就會獲得福報。這個積德行善的福報是真實不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