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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奔波兒灞

    戴腳鐐的在押犯一般有兩種

    一種是已經一審判決下來是死刑的,因為死刑判決下來以後,為了防止犯人有過激的行為(何為過激舉動,過激舉動就是怕這個一審判判決下來的死刑犯因為接受不了等死而自殺,自殘或者晚上睡覺趁同監室的犯人睡覺了,他反正是死定了,就想拉個墊背的然後攻擊熟睡中的犯人)所以要限制他的活動半徑,所以,一般一審判決下來的死刑犯,連睡覺都會戴著腳鐐,而且腳鐐跟大通鋪的水泥鋪他睡的那個位置腳的那一頭鋼筋是固定起來的,這是什麼概念,也就是說,這個死刑犯的吃喝拉撒洗澡,全在不足半米的距離內進行,洗澡用大盆子裝一盆水,他就坐在盆裡洗,大小便用桶放在他睡的地方,他就坐在桶上大小便,這個死刑犯就半米活動範圍,你自己量一下,半米是什麼概念

    為什麼要強調一審判決這四個字呢,我解釋一下,免得有槓精抬槓,一般死刑犯在本市中級人民法院死刑判決下達以後(只要不是死刑立即執行的那種)死刑會啟動自動上訴程式,自動上訴程式啟動以後,案件就到達省高階人民法院(就是開始二審)二審如果維持原判,那麼這死刑犯的生命就正式進入倒計時,他的資料就會被轉到北京國家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複核,死刑複核以後,開始下達死刑執行命令,該死刑犯就被拉去槍斃

    第二種就是:犯了錯,有暴力傾向或者不服從管教,頂撞管教,常規的約束手段已經對他不起作用了,這個時候就會給他階段性的上腳鐐,這種約束性腳鐐是處罰措施,一般就是戴一個禮拜,然後視情況而定是否要延長,如果這個犯了錯的犯人已經知道錯了,寫了悔過書,並保證不再犯同樣的錯誤,腳鐐就會被接觸,這種腳鐐就難受了,腳鐐後面有兩個大鐵坨,有三十斤的,有五十斤的,戴哪一種,要看此人的危險程度而定

    我當年在看守所等判決的時候,我那個倉有兩個死刑犯,C區全是一個倉兩個死刑犯,死刑犯也是普通人,死到臨頭了真的是其言也善,我在看守所等判決的時候,我送走四個死刑犯,每一個都是早晨六點鐘,武警帶著繩子,和另外一副腳鐐把他五花大綁,然後換腳鐐架走的,有的面無表情(不懼怕死了)有的會哭(捨不得這人間盛世),有的會後悔(把沒吃完的東西一一交代分給同監室的獄友)死刑犯是不會轉移去監獄的

    後來我被轉移到監獄服刑去了,但看守所看守所給我留下的印象是深入骨髓的,如今去年十二月十七號,我終於出來了,外面的世界變化巨大,還是外面好,外面自由,下圖我的釋放證,自由萬歲…………

  • 2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其實犯人並沒有什麼可怕的,都只是普通人而已,和我們身邊的熟悉面孔沒有什麼區別,只是“在裡面和在外面”罷了。

    而未知好奇和一些影視電影的侵襲,使得我們想當然的認為他們很可怕,其實,也許現實中你身邊的“正常人”才更可怕。

    而在看守所,哪幾類人會戴腳鐐?

    1,故意殺人罪。

    這類人因為主觀目的就是為了殺人,所以大多都是高刑期甚至死刑的。而能故意的殺人,肯定在某些方面異於常人,更多的在思想上很偏激,屬於高度危險型別。

    因此,戴腳鐐也使得在集體監管生活中,能限制其一定的暴力行為。

    而當判決下來,如果不是死刑立即執行,會在判決下達後,解除腳鐐,而在此之前會一直戴著生活,吃飯、睡覺、洗澡、上廁所都要戴著。

    2,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犯人。

    除故意殺人罪外,其他罪行的犯人進看守所是不用戴腳鐐的。而當他因為重罪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後,會在判決下達之日起被戴上腳鐐。

    如果因二審和最高法改判能不死,在裁決書下達之日起,會解除腳鐐。

    如果一直都是死刑立即執行,這幅腳鐐會陪伴他到死刑執行的當天才會被解除。

    3,開庭受審的在押人員。

    刑事案件,在開庭當天,從看守所到法庭,全程需要戴腳鐐。有的地方在開庭時會解除腳鐐,而有的地方開庭也需戴著腳鐐。

    庭審結束後,在從法庭送回看守所這段路,也需要全程戴著腳鐐,到看守所後解除。

    4,被懲戒的在押人員。

    雖然看守所有很多“方式”來讓不聽話不老實的在押人員老實,但正兒八經的合法懲戒方式就是“戴戒具”

    腳鐐的型別有很多,有重有輕,有長有短,五花八門。根據你的行為採取不同的腳鐐予以懲戒。具體不多做介紹,自行腦補。

    如果論感受的話?

    能被戴上腳鐐的,大多是些可憐人。雖然很多都罪有應得,但其實和他們交談的時候,他們和正常人沒什麼區別,甚至很多都心地善良心腸很好。

    但命運就是如此,死刑犯如果流程走的慢的話,一副腳鐐可能會陪伴他很久,他們會把腳鐐磨的錚亮,猶如自己最深愛的玩具,或者把它理解為了身體的一部。

    他們會努力去適應這幅腳鐐帶給他的不適,習慣後,腳鐐也許就成為他們的精神支柱。

    其實只有腳鐐能陪伴他走完人生最後一程,而失去腳鐐,也就代表了生命的終結。

  • 3 # 彩虹的距離

    首先,如果你不是執法部門或人員,儘量別碰見。每個執法部門都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來執行任務!手銬是比較輕的犯罪,或正在抓捕,戴腳鐐一般是案情比較重大,或死刑或死緩!到了這個程度生命可以倒計時了。但願小夥伴少見。祝我們的小夥伴都是好市民!

  • 4 # 法重情深

    每當看到戴腳鐐、手銬的犯人,心裡就無比震撼。

    記得那一年到看守所會見一個投毒殺人的女犯人,因為該犯人在一審期間已判處死刑。宣判後即被戴上腳鐐,該犯人為了活命,爭取最後一次機會,要求上訴。

    當時就感覺到,犯人戴著這麼沉重的腳鐐,就是有再大的本事也跑不了了。

    一審被判處死刑的犯人之所以被戴上腳鐐,一是防止他逃跑,二是防止他自殺,三是防止他傷害別人。這就是所稱的死刑犯。

    當審判長宣佈帶被告人的時候,老遠就聽到被告人腳上的鐵鏈摩擦水泥地的呼啦呼啦聲,越來越近,越來越響,非常刺耳。被告人的親屬都手捂胸口,掩面而泣……

  • 5 # 我怎麼這麼笨

    只要是自由的人很難理解和體會那個感覺。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可以看出自由的價值了,我是作為正常人進入過監區,沒有去過監舍。給我最大地感覺就是,千萬不要犯法。看到服刑人員就知道自由活動的可貴了。

    服刑人員可以說是,除了思維是自由地,就沒有任何自由而言了,所有的吃喝拉啥睡都要嚴格要求去做,連基本地說話 隨便亂看的自由都沒有,每天按要求完成任務,如果違反規定就有相關的處罰。

    服刑人員實際情況,很少像電視或電影裡那麼可怕也絕對不會像電視或電影裡那麼輕鬆。所以,正常人去看過後還是感覺還是很壓抑的……

  • 6 # 毛疙瘩5

    我感覺很正常啊!我有幾個狐群狗黨。 搶劫了班車。最後中院受理,全判了無期徒刑。現在出來都混的人模人樣,比我都強。

  • 7 # 0麻雷子0

    太多的不知道,一個偶然的機會親自去監獄裡面一次,前後半小時左右,唯一記憶深刻的就是眼裡看到至少上百個面孔,都是那麼木訥,沒有一個笑的……

  • 8 # 王134676978

    戴腳鐐要看戴多少斤的,如果說十八斤就是在裡面打架違規才戴,如果說八斤就是上路的人員,如果說一斤的鐐就是接見的人員

  • 9 # 一個人挺好19017193

    沒啥,啊要覺得戴腳鐐就感覺是罪大惡極。只要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去都是要戴腳鐐的。就醫過辨認現場等。死刑犯的腳鐐一般人是沒機會看到的。因為已經判決了。等死就行

  • 10 # 北極星鋼鐵俠

    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將分別給予訓誡。責令反省加帶戒具,構成犯罪者將依法從重處罰。1984年12月24日。公安部令。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把漢武帝、唐太宗放到宋高宗趙構的位置上,岳飛還會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