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林哥自媒體

    我認為這種行為應該算肇事逃逸,留下假的手機號碼,就是不想讓受害人聯絡上他,不想被找到,這不是逃逸是什麼?你們認為呢?

  • 2 # 張半宮

    肯定是肇事逃逸。因為本身留下假手機號的目的就是為了逃避處罰,別說撞人了,即便是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絡方式後離開醫院的,也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

  • 3 # 零峰2

    當然算逃逸了。如果是真手機號還可以減輕罪行,如果傷人了,你不施救,還是要加罪的。我勸你如果肇事了還是近快報警處理,不然事情就不好說了!

  • 4 # 使用者109914627129

    這個毋庸置疑的,先不說肇事以後留不留下真假號碼的問題!首先,作為肇事者就不應該離開現場,就應該原地等待結果處理,坦然面對自己做的事,在法律和道德上這都是應該的,那麼再說留下假的電話號碼,其實顯而易見,就跟沒有留下號碼是一個道理,如果情節較輕,而且作為肇事者真的有急事的情況下,被肇事的還不在現場,你可以留下電話,以便後期處理問題,解決問題,那留下假的電話,第一是肇事逃逸,這也是毋庸置疑的,第二點來說,可能當時現場有圍觀群眾,所以肇事者不便直接離開而留下假的聯絡方式,這更是逃避責任!所以,不管怎麼說,都是肇事逃逸,毋庸置疑了!那肇事逃逸以後的案件,很倔情節嚴重,極有可能會從民事案件演變為刑事案件!所以奉勸各位,不要肇事逃逸哦!否則害人害己,後悔莫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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