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盧聖偉
-
2 # 魅力德雲社
拒絕囉嗦。
1,沒有司法或者執法部門干預,根本行不通,單純靠一個眾籌平臺來管理,先不說水平,作為一個公司來說,總是需要盈利的吧?只要涉及盈利,就會有慾望在,就會被各種人利用。有人會說那如果是慈善基金等非盈利機構來運營呢?那就涉及到第二個問題。
2,水平不足,管控經驗,能力不夠,“網傳”1500塊錢左右一全套“假”病歷,你讓平臺怎麼查?如果沒有執法干預,讓那些“騙子”有欺騙成本,甚至定罪,光靠平臺本身,是無法抵禦一部分人的貪婪的。
3,價值觀不同,大環境經濟下行,我自己的千元機用了2年了還沒捨得換,打算轉行做電商連車都要賣了來創業,最近很火的“德雲社藝人眾籌百萬”是啥情況,直接最新的華為高階機一下上了2臺,北京兩套房,即使沒房照也能出租吧?後續病人妻子辭掉工作還要把“僱傭護工”的錢,租房子的錢都算在眾籌清單裡面。我的條件和人家的比,創個毛業,直接要飯去算了。可是人家就敢眾籌100萬,你敢說?
法律是行為下線,道德是行為上線,價值觀本身就是多元的,你靠一家商業公司來解釋,道德,法律,和價值觀,不是搞笑呢麼?
-
3 # 青山漫步
我是一名白血病患者,15年得的,當時靠輕鬆籌大概籌集了17.5萬,對於整個治病確實起到了減輕負擔的作用,我能成功移植活到現在和社會的幫助是分不開的,我感恩這個社會,感恩這個平臺,因為對於我一個普通的工薪階層來說,一百多萬的治療費除非把住的房子賣了才行,所以我現在看到有類似的個人眾籌我也會多多少少捐一點(能力有限),至於現在社會上有錢人得個病也要眾籌,恨不得自己不花一分錢全靠社會我覺得是整個社會風氣和個人素質的問題,要靠行業及相關部門制定相應的規則,讓真正需要的人能得到幫助,不要真的讓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謝謝閱讀!
水滴眾籌的人應該公佈財產讓捐獻者知道他們的經濟承受能力,別說什麼侵犯隱私,急著要錢救命的人不會在乎別人知道他有多窮。要得到幫助總要付出點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