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歷程為:
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法國首都巴黎簽署關於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又稱《巴黎條約》),1952年7月25日,歐洲煤鋼共同體正式成立。
1957年3月25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義大利首都羅馬簽署旨在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的條約(又稱《羅馬條約》)。1958年1月1日,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正式組建。
1965年4月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又簽署《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合併,統稱“歐洲共同體”。
1967年7月1日,《布魯塞爾條約》生效,歐共體正式誕生。
1973年英國、丹麥和愛爾蘭加入歐共體。
1981年希臘加入歐共體,成為歐共體第十個成員國。
1986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歐共體,使歐共體成員國增至12個。
1993年11月1日,根據內外發展的需要,歐共體正式易名為歐洲聯盟。
1995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歐盟。
2003年4月16日,在希臘首都雅典舉行的歐盟首腦會議上,上述十國正式簽署加入歐盟協議。
2004年5月1日,十個新成員國正式加入歐盟。
2004年10月,歐盟25國首腦在義大利首都羅馬簽署了《歐盟憲法條約》。這是歐盟的首部憲法條約,旨在保證歐盟的有效運作以及歐洲一體化程序的順利發展。
2005年,法國和荷蘭先後在全民公決中否決了《歐盟憲法條約》。
2007年1月1日,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加入歐盟。
2007年6月,參加歐盟峰會的27國首腦在布魯塞爾就替代《歐盟憲法條約》的新條約草案達成協議。
2007年10月18日,歐盟27個成員國的首腦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就《里斯本條約》的文字內容達成共識。
2009年10月2日,愛爾蘭舉行的全民公投通過了《里斯本條約》(俗稱《歐盟憲法》的簡本),清除歐洲一體化最大障礙。
大致歷程為:
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法國首都巴黎簽署關於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又稱《巴黎條約》),1952年7月25日,歐洲煤鋼共同體正式成立。
1957年3月25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義大利首都羅馬簽署旨在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的條約(又稱《羅馬條約》)。1958年1月1日,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正式組建。
1965年4月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又簽署《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合併,統稱“歐洲共同體”。
1967年7月1日,《布魯塞爾條約》生效,歐共體正式誕生。
1973年英國、丹麥和愛爾蘭加入歐共體。
1981年希臘加入歐共體,成為歐共體第十個成員國。
1986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歐共體,使歐共體成員國增至12個。
1993年11月1日,根據內外發展的需要,歐共體正式易名為歐洲聯盟。
1995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歐盟。
2003年4月16日,在希臘首都雅典舉行的歐盟首腦會議上,上述十國正式簽署加入歐盟協議。
2004年5月1日,十個新成員國正式加入歐盟。
2004年10月,歐盟25國首腦在義大利首都羅馬簽署了《歐盟憲法條約》。這是歐盟的首部憲法條約,旨在保證歐盟的有效運作以及歐洲一體化程序的順利發展。
2005年,法國和荷蘭先後在全民公決中否決了《歐盟憲法條約》。
2007年1月1日,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加入歐盟。
2007年6月,參加歐盟峰會的27國首腦在布魯塞爾就替代《歐盟憲法條約》的新條約草案達成協議。
2007年10月18日,歐盟27個成員國的首腦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就《里斯本條約》的文字內容達成共識。
2009年10月2日,愛爾蘭舉行的全民公投通過了《里斯本條約》(俗稱《歐盟憲法》的簡本),清除歐洲一體化最大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