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輛事故,對方全責,現在我的車在4s店修好了,對方說有人傷,在認定工傷中,因為工傷認定通常較慢,也沒有錢墊付我的修車款,得等認定完,去保險公司理賠,不願先行墊付修車款我該怎麼辦?我也要用車!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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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煙雨松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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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2539128270
1找對方保險公司交涉,不同意就投訴。2保留相關證據,讓自己保險公司幫你交涉。3自己提車,準備起訴,提車前叫上律師,打電話給相關人員,固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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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說謊的阿範
正常的,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也沒有支援墊付主張。自己交款拿發票找對方理賠就是,不順利可以在事故發生地轄區法院起訴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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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hello三十歲的男人
作為一名汽車領域創作者,我可以給你提一下建議 我們都知道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以交警出具的 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如果有異議那麼自認定書下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提起行政複議,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那麼樓主事故責任認定書已經下達,並且車已經修好,顯然已經過了複議期和訴訟期,那麼本次事故的最終責任認定就是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了。你修好車之後一定要保留好發票,因為這是你索賠的證據,你可以先聯絡對方的保險公司,這個交警部門會有的!如果對方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那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
找你買車險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付理賠機制協商讓他們幫你先墊付,然後將證據資料給他們,讓他們找全責那一方要錢就可以了或者找全責一方購買車險的保險公司也行。如果都不給,下一年就換保險公司吧或者直接向保監會或保險公司官方熱線投訴你所在地的理賠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