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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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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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仝仝207297419
不合法又能如何?業委會替你出面起訴嗎?費用誰出,挨家挨戶收?誰去收,不給怎麼辦?還沒爭取自己的權益,業主們就先吵起來了!一系列問題根本實際無法操作!這就是我們的制度規定!中看不中用!只有一個辦法:蒐集證據,不交物業費,準備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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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品茗識卿笑看人生
小廣告就是城市的牛皮癬,居民看著鬧心,社群看著煩心,物業看著那就是糟心了,貼小廣告的多數都和物業搞游擊戰術,真是防不勝防,要說恨亂貼小廣告的非物業莫屬了,什麼開鎖的、通下水的、做假證的這些小廣告存在後不只是嚴重影響衛生環境,會越貼越多無法控制,所以物業一般都是嚴防死守加及時清理,即使這樣也難以杜絕,多數物業管理企業退而求其次,只好在電梯附近顯著位置設立了公告板,希望這些遊擊大軍能把小廣告貼到公告板上,初衷是即然不能杜絕那就給予引導,方便物業及時清除,一切都是為了保持一個好的環境標準。至於電梯內投放廣告所得費用確實歸全體業主共有,至於多少錢物業服務企業與廣告投放公司都有合同,有業委會的直接查賬,沒業委會的建議業戶代表聯絡街道一起審查。正規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年1月對於物業前一年經營情況,各種費用的收支情況,都會進行公示。一般物業經營收入都會用於中小型維修之內,廣告費屬於經營性收入。好的物業對於公共部位維修是不會輕易啟動維修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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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離婚甾男仌
收入不歸業主所有,廣告弄上去業主直接扔掉就是,既然物業都沒經過業主的同意侵犯了業主的權益,那業主有權保護自己的權益,憑啥出了公攤面積的錢,公共區域收益歸物業所有,所以如果是我,直接把廣告扔掉
如果有廣告,肯定投放廣告方是花費錢的。電梯屬於公共區域,屬於全體業主共有,所以,廣告收入應歸全體業主共有。錢進入物業公司腰包而不返還給業主,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