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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2539128270

    可以失與原單位協商,或申請仲裁解決。離職後如發現有職業病,應及時主張權利。職業病視同工傷,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三十三條,應享受待遇及補助,具體去當地人社問清楚。如果你和原單位協商好,也必須有個底線再籤勞動合同。

  • 2 # 徐醫師說健康

    可以申請職業病診斷鑑定,可以向你之前的工作單位進行索賠,如果其不同意,可以透過法律途徑去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 3 # 霤靁

    現在每個人都有職業病,有社保,該看病看病,不要總想著找企業怎麼樣,勞動者和企業都是相互的,企業負擔大幹不下去勞動者同樣要失業,你好好幹我想企業也不會不管不顧的。

  • 4 # 人力資本

    有機會恢復勞動關係。

    如果你是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但沒有進行離崗體檢的,而且是在離職1年之內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為名,要求恢復勞動關係。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職業病防治法》,離崗體檢是單位的法定義務,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單位應在員工離崗前30內組織離崗體檢。

    離崗體檢不因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而免除,不做離崗體檢,解除勞動合同無效。當然,如果單位已經充分告知,你主動放棄的例外。

    即使勞動爭議勝訴,也很難恢復勞動關係

    從實際情況來看,已經患職業病,顯然不能勝任原崗位,屬於職業禁忌了。如果恢復勞動關係,也必須調離崗位,在你已經離職的情形下,單位通常寧可選擇給予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也不願恢復勞動關係的。

    這種情況,通常仲裁會支援賠錢解除勞動關係的。

    即使無法恢復勞動關係,還可以選擇申報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患職業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像本案的情形,如果離職後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可以自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當然職業病的鑑定需要專門的機構進行,往往也並不容易,當年的開胸驗肺就是典型的案例。

    延伸閱讀:本號2018年11月1日發表,《未做職業病離崗體檢,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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