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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不用亂贊

    進派出所了還能有什麼好的體驗?丨蹲在牆角反省,2坐在椅子上被訊問,3交待違法行為經過,4宣佈處罰決定,或罰款或拘留,5交納罰款或進拘留所。中間少不了挨訓或罵,滋味不好受

  • 2 # 小李9261

    這個我沒有經歷過,我同學打架,去派出所,是我跟他一起去處理的,多少有點經驗

    頭天晚上我們幾個朋友一起吃飯喝了點酒,我這個同學就叫L吧。L喝的有點多,騎車回工地的路上跟另外一個騎車的醉鬼摩擦了。對方是兩個人,另一個沒喝酒,兩個喝醉的人開始動手打。沒喝酒的很理智,一直勸著別打,自己沒動手。L打不過那人,就打電話叫了個朋友,那朋友來了一看被打的滿臉是血。跟L一起又把那人打了一頓。這時候110來了,把人帶到醫院縫了針,帶到派出所做了筆錄先讓回去治病了。

    第二天,派出所通知讓過去說說,L有點害怕,怕被拘留了。讓我問一下一個熟人,對方基本上沒啥傷,L額頭開了個口子,半個臉都是腫的,後來法醫鑑定輕微傷,注意,這裡是輕微傷,如果是輕傷,對方就麻煩了。還有一點,這邊是兩個人打對方一個,三個人打就可以按治安事件處理可以拘留的。所以對方的同伴還是比較理智,沒有動手。

    大概瞭解了,雙方就一起去派出所調解。民警調解這個很有經驗,先把雙方教訓一頓。然後又嚇唬對方說這邊有傷情,必須做出賠償,調解不成雙方都要拘留。話鋒一轉,又對L說也不要獅子大開口,看你也不嚴重,趕快協商解決。咱是知道他是著急結案,L和對方都害怕拘留了最後調解賠了幾千塊錢算了事。

  • 3 # 會勇說法

    我覺得可以回答你這個問題啊,因為我接觸過形形色色的人啊。不單是打架啊,還有很多其它的人。如果是打人的人,如果在現場,會被警察現場口頭傳喚至派出所配合調查,因為口頭傳喚只有八個小時,所以如果能積極配合工作,公安機關會問完筆錄馬上放人,後續還會工作,如果能儘快完成調解更好。如果事情比較複雜,八個小時解決不了,可能會被傳喚至二十四個小時,這是最長傳喚時間了。如果是被公安機關書面傳喚的話,估計心裡會比較忐忑吧,因為時間也是二十四小時內,如果不配合會被留置在羈押場所二十四小時,雖然能吃喝,但是失去了最寶貴的自由啊。所以進了派出所,違法嫌疑人肯定會被威懾,會害怕,因為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吧。所以很多人不敢來嘛,會提前託人求情給予照顧的

  • 4 # 純鈞RHGL

    委屈。我經歷的就是委屈。

    幸好,一般而言,普通的打架只不過是遭受行政處罰,倒也沒被行拘過,否則真要大呼其冤了。

    什麼人最可恨?就是喜歡沒事找事但又沒能耐的傢伙。

    比如上學時打過人。有些學生根本就是故意找老實人的麻煩。某些熊孩子知道我練過武術以後,就非打算“試試”,總想較量較量,後來被他們用籃球砸,我一氣之下就把他們打了。挨完打的傢伙並不甘心,又從校外找來幾個小流氓,只好再把小流氓也打一頓,然後進了派出所。

    過去,管打架叫“碴架”,找麻煩叫“照”“茬輩兒”,被人堵叫“盯杆”,引誘人打架也叫““給墊兒””,招供叫“抬了”。

    所幸當時我也算品學兼優,並且一臉忠厚,而那些挑釁我的小流氓多有惡名,所以我很快撇清了自己,趕上當年大抄餘溫尚存,倒是把小流氓們摺進去了。

    這件事,還有一個可恨的人,是當年那男老師。明明是我被欺負,我還擊,竟然還要被這傢伙打幾下。難道我不該還手,該被壞學生欺負死?這種東西也配當老師?

    我恨他一輩子。

    此外,在網咖以及其他情況也打過架,也進過幾次警察局。

    其實剛開始打架時是很興奮的,但後來成熟些,能考慮到後果了,尤其我本身並不是個愛惹事的人,而且對法律有所鑽研了,每次都能脫身不用被拘留,現在想想也算萬幸。只不過,當年也沒能讓某些壞人受到法律制裁,真是可惜極了。

    如果今天再遇到曾經的情況,已經很有信心,不僅要把那些壞人依法送進去,還要讓他們負擔高額賠償。當年有一些佔理的事,由於對法律不熟,沒能讓對方負賠償責任,今每思至此,無不扼腕太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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