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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檸檬媽媽小楓

    我覺得還是要贍養的。如果父母生你的時候處在困難時期或者有不得已的苦衷,我想他們也是很難過的,可以說是剜心之痛。做兒女的也要原諒他們,哪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的呢。

    我寶寶剛剛出生的時候黃疸高,需要住院照射藍光,但是不允許家屬陪同,那幾天我就像丟了魂似的,吃不下,睡不著,一想到孩子就流眼淚,我每天去給孩子送奶,也不讓探視,只有週三可以隔著玻璃看一下。實在不放心就問下醫生孩子的狀況,每次去了我就在走廊裡多坐一會,想著這樣可以離孩子近一些,萬一醫生通知我出院呢,我可以第一時間見到孩子。

    即使是因為父母當時年青不負責任而把你送人,現在他們老了,也要贍養,這不是道德綁架,而是讓自己心安,不留遺憾。現在你可能對他們的錯誤做法有怨恨,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你會慢慢領悟到生命的意義,會看開一些事情,會原諒一些人,會發問自己的來處,會感謝帶你來到這個世界的人。

    如果到那時再想對他們進行關心,有可能為時晚矣,因為畢竟他們老了,沒有太長時間可以等待,儘量不要讓自己的人生出現無法彌補的遺憾,否則你會自責、痛苦,放下怨氣,唯有愛才能讓人活得快樂。

    既然你提出了這個問題,就可以看出你是一個善良的人,不要因為他們的錯誤而吝嗇你的善良。祝你幸福快樂!

  • 2 # 微微夢啊

    剛出生就被送養,從法律上來講,如果你養父母有領養書或領養協議,那麼你就是養父母的子女,具有親生子女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說你對養父母有贍養義務。你親生父母除了跟你有血緣關係外,沒其他關係了,畢竟他們把你生下來後就不要了。

    從感情上講,如果你親生父母在你出生時,實出無奈才把你送給別人養,那說明親情尚在,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對他們盡點孝心也不為過。

    但如果你親生父母對你毫無親情,那就不搭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反正不養他們也不犯法,他們能耐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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