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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韋小黃

    不知道你所在的那家公司是不是一家正規的公司,你的老闆懂不懂勞動法,只要當事人,也就是你符合勞動法所規定的離職流程(試用期內7天前提離職,試用期後一個月前提離職),你將獲得勞動法的保護,當然你所擔心的交辭職信老闆不收,算不算打招呼這件事,的確是個值得和大家討論的話題,但這裡涉及到一些小技巧可快速解決你的擔憂,想必職場老鳥都是知道的,比如,可以透過微信形式向你的老闆提離職,只要你老闆回覆了,不管是不同意你走,還是勸你留下來,都可預設他已經收到你的離職申請資訊了,還有或是透過郵件的形式向你的老闆提離職,郵件有一個回執的功能,只要你老闆接收到了你的郵件,不管他看不看或是答不答應又或是回不回覆你的郵件,那同樣也是他的事了,包括還有一些錄音對話,影片對話都可以作為依據,提問題的樓主想必呆的公司不大,像我所呆的公司,離職都是走電子系統流程的,只要你在系統內提交了離職,系統預設將你的離職資訊釋出到下個籤核關卡,也就是你的直接主管那裡,只要他不籤,系統會自行每天催著他有未籤核的檔案,煩都煩死他,透過以上方式確保你老闆收到你的離職資訊後,不管他同不同意,一個月後就能走,如果公司不給你發當月的工資、以及不給你離職證明、或是不協助你處理所需符合要求的其它事宜(檔案轉移,社保轉移等等),你直接拿證據去勞動仲裁,百分百包你贏。這也是不得以而為之的下下步,俗話說我們好聚好散。一旦公司老闆把你逼急了你也不用管他那麼多,同樣,我們也應該和老闆好好聊一聊,為什麼不放你走,是真捨不得你走還是目前沒有人能頂替你的工作,然後一起商量著找一個互利共贏的解決辦法,我相信你在公司都和老闆相處一段時間了,大家也不會相互為難大家,萬一做不了朋友也不要做敵人的這個道理我相信你老闆肯定是懂的。當然還有最後不論是好聚好散還是勞動局見,離職的最後一天建議你還是在公司的微信工作群裡或是部門郵箱裡和大家打聲招呼,有緣我們江湖再見。完後就大大方方,自自信信的走人。謝謝!我是小黃,歡迎評論。

  • 2 # 企業運營管理顧問

    從你提出的問題可知,公司尚未接收你書面的辭職申請,你到一個月後是不可以離職的。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辭職時口頭打招呼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此時你離職,公司可能會以給公司造成損失向你索賠。

    所以,要做到合法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書面的離職申請,並保證公司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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