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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木森森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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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財智成功
對於貸款買房者來說,房價下跌50%,房貸是多少還是多少,依然要繼續還貸的,棄房斷供不可取,後果難以承受。
比如一套房100萬元,貸款70萬元買房,剛還了兩年款,本金才還了2萬塊錢,還差銀行68萬元,此時房價duang一下降到50萬了。
遇到這種情況,買房人內心是崩潰的,就跟炒股剛買了股票然後就一路六個跌停板一樣,轉眼股價腰斬。炒股遇到這種情況如果割肉離場,淨虧50%本金,買房,其實也是這麼回事。
有人會覺得遇到這種情況房貸不還了,把房子給銀行好了,剩下68萬元本金,還能再去買一套。甚至於也會有人想著跟銀行談談,砍砍價,少點利息,甚至減免部分本金。
遇到這樣的人,銀行會毫不猶豫的說不。
房價下跌銀行有權要求債務人在30天內追加下跌部分等額的抵押物或者現金,否則銀行要求立刻償還所有本息。假如老老實實還貸,銀行一般不會直接收走房子,甚至於部分銀行不會讓提前還部分款,當然也會有銀行要求貸款人增加降價部分的抵押物或現金。
但是如果有人棄房斷供,銀行則會露出猙獰的笑容,張開一嘴的獠牙。首先銀行會走法律流程收走房子,進行拍賣。市場行情不好的情況下,甚至遠低於50萬出手,也許是40萬,也許是30萬。距離未還的68萬元貸款還有相當的距離,銀行會繼續向貸款人追討差額。
貸款人棄房斷供,首先首付的30萬元沒有了,然後房子也沒有了,還剩下可能28萬元貸款。斷供後不僅僅面臨高昂的罰息,還將面臨訴訟追討,還將面臨徵信不良的後果,今後貸不了款,辦不了信用卡,辦不了公司。
房價腰斬的情況,香港人民十幾年前經歷過,如今,也許輪到我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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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ennifer5jl
其實這跟用槓桿借錢買股票有點相像
要是真碰到這麼悲催的情況,主要也就兩種出路:一是承擔損失割肉賣出,二是接著交貸款心裡暗搓搓的希望它可能哪天還會再漲回去
這種情況下,房子就成了“負資產”。一般,銀行會立即要求借款人補足差額或者全額提前還款。
每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和意願,選擇補足差額後,繼續還款。或者,賣房,當然這要先還了銀行的貸款餘額才可以辦手續。或者,棄產!結果當然是房子被查封,拍賣。如果拍賣所得不足以償債(貸款以及相關的費用利息等等),銀行可以要求繼續執行借款人的其他財產以抵償債務。仍無力償債的,上失信人名單。
這種情況,2004年後比較少見,房子一直是“升!升!升!”1997的香港,負資產三個字是熱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