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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三甲小護士

    我會給離婚的女人工作的機會,尤其是帶著孩子的女人。因為我知道帶著孩子的女人生活是多麼的艱辛。為了孩子的生活,給孩子提供好的生活,學習條件,女人們會更努力,更珍惜工作的機會。為母則剛就是這個道理。

  • 2 # 六六夏

    《勞動法》第十二條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是受歧視。 第十三條婦女享由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歸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相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婦女的錄用標準。

    這個問題的答案毫無疑問是肯定的。

    《勞動法》明確規定不得提高婦女的錄用標準,如果拒絕錄用離婚女人,是不是和這條不規定不相符?

    企業單位招聘員工完全取決於個人工作能力,能否勝任崗位工作,為企業創造出相應的價值。不應該受個人因素的影響,你搜索下崗位招聘資訊,是否會由哪家企業單位招聘資訊中規定,不得錄用離婚女性的相關內容。

    一般老闆的用人標準分為四種:

    有德有才破格重用,有德無才培訓使用,有才無德限制錄用,無才無德堅決不用。

    只要有能力勝任工作崗位和是否離婚不會有關係的。

    小微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在用人方便更加註重能力,小微企業或者個人的盈利能力有限,不可能會花錢養一個閒人,反而他們更加的注重人才,不會輕易放過一個有用的人才。

    我朋友的姐姐,離異,孩子現在上大學。她南方一家傘廠做操作工好多年,孩子高三那年回來陪孩子高考,老闆沒有挽留,但是逢年過節都會發個紅包。送完孩子去上大學,老闆就打電話催回去上班。

    婚姻是由兩個人的感情決定的,工作機會是留給創造崗位價值的人。

  • 3 # 風不語

    主要看能力吧!如果對方沒有什麼能力,就不能心慈手軟。

    記得我一個朋友開了一家公司,一天有人來應聘祕書,是個三十歲的女人,保養的很好。

    女人一來就說自己離過婚,我那朋友瞬間就被女人的真誠打動了,然後也讓她當了祕書。

    一開始祕書表現的都很好,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祕書就以各種理由搭我朋友的車。

    有次天很熱,我那朋友要去接老婆,實在不方便,而那祕書就很自來熟的鑽進了我朋友的車,進去還不算,還把自己的衣服脫了。

    趕巧這天我朋友的老婆想來公司等對方,正好看到這一幕,隨之一個家庭就這樣破碎了。

    我朋友的老婆說什麼也不相信自己的老公,兩人最終以離婚收場。緊跟著,朋友公司破產,不難想象,沒了老婆跟岳父的支援,朋友的公司是開不長久的,因為朋友是入贅的。

    至於那個祕書,在朋友被老婆罵出軌的那天,就已經離職了。

    這是一個真實的事件,所以不要去可憐一個離過婚的女人,除非她有真才實學,不然倒黴的只會是你自己。

  • 4 # 非誠勿猶vlog

    你會給一個離婚女人工作的機會嗎,是誰都會給,因為雙方都要忍才能和諧的家庭生活,無論在那個角度來說做什麼事情互相包容對方才能恩愛夫妻感情到永久,誰都不能用暴力解決導致夫妻沒有恩愛感情容易離婚!

  • 5 # 海沫Amor

    婦女能頂半邊天,毫無疑問這是不可爭論的事實。婦女的作用不僅體現著家庭生活,更體現於工作中。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女性被社會得到普遍尊重和認可,女性在社會分工中發揮的作用愈加明顯。

    話題提到,會不會給離婚女人工作機會?這個答案因人而異,每個人有不同的觀點和態度。但在我看來,女性是社會存在的主體,離婚女性不能一概而論去定義為弱勢群體,理應得到相應的勞動權利。其一:女性離婚的原因有很多種,不能單純的去認為離婚後女性是弱者,是無法勝任工作的,這樣的想法過於原始和後退;其二,當代女性,經濟獨立意識很強,渴望通過自己獲得經濟支配權,跟其他女性並無區別;其三,離婚女性由於失去生活來源,對工作會秉持更加認真和敬業的態度,求職者中不乏有佼佼者。若拒絕,可能是你公司的一大損失;其四,離婚女性社會閱歷豐富,心思細膩,在業務跟進過程中更具有耐性和毅力。當然,離婚女性若工作那要平衡好工作與家庭,工作與孩子之間的關係,不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也能顧全家務事。

  • 6 # 土豆的麻麻

    我會給一個離婚女人一個工作機會!

    而且比起寶媽我更願意找離婚的女人做員工!

    為什麼呢!第一寶媽沒有時間還要照顧孩子

    第二寶媽沒有動力沒有激情,而且就像溫水煮青蛙一樣每天頹廢!當然我以前也是這樣。看視訊打牌玩!

    孩子上幼兒園了也沒有想做點事情,畢竟有老公養

    不過我以前也是這樣

    第三離婚的女人受到刺激會努力工作,珍惜工作!

  • 7 # 吉小如的慢生活

    當然會。如果我有這種權力。且不說工作能力和離婚無關,離婚的女人其實工作起來更拼,因為她已經身後無人。失去老公的支援,家庭的溫暖,破碎的靈魂在孤獨中徘徊,忍受著他人冷漠或者嘲諷的目光,面對親人的指責,對於離婚的女人,應該多一份包容和理解。

    心靈的創傷不是一時能癒合的,但是很多人用冰冷的眼光看待一個離婚的女人,更加增加了社會的不幸。

    離婚只是一段婚姻中的經歷,有的人獲得了快樂和幸福,有的人忍耐也解決不了問題的時候選擇離婚,離婚是一段情感經歷,和自尊、人格、能力統統沒有關係,也在法律允許和保護之下,有些人覺得二婚女人難以接受,主要是受世俗觀念的影響。

  • 8 # 愛笑小金花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我會給一個離婚女人工作的機會。

    我認為,我們不應該對一個離婚女人帶有什麼偏見。任何人都需要被平等對待,被尊重。

    一個女人離婚了,不代表她這個人一定有什麼方面不夠好。再說了,人無完人。婚姻不幸福,可能說明那個女人沒有選對了愛情家庭。現在是開放社會,封閉傳統的觀念應該被正確看待。不適合就不要勉強自己,女人要過得不將就自己。生而為人,快樂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我們不能帶著有色眼鏡去看待離婚女士。女人需要經濟獨立,也應該享有工作的權利。

  • 9 # 清晨一碗粥

    世界上任何一件事,無論大事還是小事 。都是一半的一半,離婚絕或許不是一個人的錯,離了婚還是自己,從頭在來,自己給自己一次機會,別人也同意會給你機會。 在別人需要幫助的時候,我們很多人都願意選擇幫助, 並不會認為一個離婚的女人就不能擁有工作,這是不對的,開啟心扉,你用微笑迎接明天,明天也會用微笑迎接新的你,加油

  • 10 # 小范愛生活

    說實話,要是我,我也會願意給離婚女人一個工作機會,因為她們更懂得工作的來之不易,更懂得珍惜把握機會。

    有的離婚女人是帶著孩子離婚的,離婚後,又要帶孩子,又要賺錢養活孩子和自己。她們比別人更需要工作機會。我會更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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