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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u吳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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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鄴都情
觀察世間幾十年的經商辦企業事例,得出教訓,人們辦企業儘量不要去聯合生產或經商。聯合的門市因責權利不分,兩股頭平權而難於執行三年!就是姐夫和小舅子親戚也不行!應以一方為主,第二方以股金加入,股份不能超過50%,主家出利,用他人再開人家工資,你也可以不用他人,不開他工資,主家得有權,賠掙全是主家的!這樣利於企業效益,便於管理,也少鬧矛盾!
親戚之間合作矛盾怎麼辦?估計合作未超三年!抓緊分開合作,折價算作一方,或重新估價,賠錢折給一方,可退錢,或入股,或寫出字句,股金利息年底咋給錢?本金啥時給完?重新入投,明確責任利益!劃出界限。要麼賠錢,抓緊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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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太極雲飛揚
如果不是親戚朋友,說冷臉,就冷臉,有問題就批評、提意見,親戚朋友之間,好像就不能做到這點。
如果你鐵面無私,就顯得你不近人情。如果你太顧人情,就不好服眾。反正就是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
但是,你們已經合作了,已經出現矛盾了,已經產生不愉快了,講感情已經不行了,就不如鐵面無私,公事公辦吧。實在不行就散夥,分道揚鑣。將股份摺合成現金,以後吸取教訓不跟親戚朋友合作。
謝邀!我認為創業起步階段,由於經濟實力不夠,親戚間合夥創業是一種好辦法。但經營了一段時向後,各合夥人之間就會出現不同的想法和矛盾。這是很正常的現象,因各人的經營理念不同,創業專案選擇也有能出現分歧,多出資或出力者往往會自感吃虧心裡不平衡,極有可能出現撒資或拆臺現象。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是很有道理的。我認為合則聚,不合則散,捆綁不成夫妻嘛!散夥後可吸收他人資金、技術、裝置作價入股,進行資產重組,這有利於進步創業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