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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昊洋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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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隨時隨地父母學堂
在發展心理學中,孩子與撫養者(通常是母親)之間所存在的特殊和強烈的情感關係稱為母嬰依戀。
母嬰安全型依戀關係的建立是孩子身心健康的重要保證,也是孩子良好情緒情感的基礎。安全型依戀孩子的撫養者是負責任的、敏感的、充滿愛心的,他們對孩子發出的各種訊號、需要非常敏感,並迅速作出反應,能主動調節自己的行動去適應孩子,用積極的情緒表達對孩子的愛,透過這種積極迴應使孩子對其產生依戀。
相反,不安全型依戀型別的撫養者對孩子發出的各種訊號及需要不敏感或忽視,不能及時作出反應或作出不恰當的反應,甚至不願接觸孩子,致使孩子從原本的需求層面所發出的訊號轉變為憤怒,有時是絕望,從而導致孩子無法在此迴圈中擁有被照顧的感受,無法形成對撫養者的依戀,因此在心理上和情緒上產生諸如缺乏信任、情緒衝動等負面感受,造成孩子的心理障礙。
依戀是孩子與撫養者在長期共同生活和互動中逐漸建立的,研究發現依戀的發展可分為四個階段:
無差別反應期(0~6周),嬰兒對所有人反應一樣;
依戀關係建立期(6周到6~8月),嬰兒有了選擇性反應,開始對熟悉的人更多微笑反應;
依戀關係明確期(6~8月到2歲),這時候嬰幼兒特別喜歡和依戀的物件在一起,尤其是媽媽。你會發現只要媽媽在,寶寶就能安安心心地玩耍,不哭也不鬧;
互動關係形成期(2歲後),該階段幼兒有了自我的意識,也開始懂得愛人的要求,知道控制和除錯自己的情緒、行為等。
安全型依戀建立了孩子最早期的心理和情感基礎,以及自我價值感的基礎,並因此發展出孩子與人學會交際的基礎,對外人的信任,對一生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
所以啊,如果有條件的話,當然三歲以前都能陪伴寶寶是最好的了,但一般職場媽媽也都需要在產假結束後就開始工作,一般在6個月左右。保證媽媽上班時,寶寶有其他穩定的撫養者,保證媽媽每天有一定的時間,高質量的陪伴寶寶,給寶寶足夠的愛與親密,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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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這個應該和家庭狀況掛鉤,如果你家裡有爺爺奶奶或者姥姥姥爺願意照顧孩子,而你又想去工作或者是為了家庭開銷需要工作的話,那麼孩子六個月以後完全可以工作。
但是,如果家庭條件好,老公多金又體貼的話,完全可以在家把小孩帶到三歲可以去幼兒園的時候。因為父母的陪伴是最好的教育,有利於良好習慣的養成,孩子也會有安全感,而父母也不會因為失陪孩子成長有愧疚感。
我就是孩子兩歲就跟我去上班了,晚上我去上班自己睡覺,開始也會哭鬧,後來慢慢習慣了就好了,現在非常自立。就算我有事不在家,自己一個人也可以照顧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