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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雜病論,太陽症最為龐雜,佔篇幅二分之一左右。所以,讀懂太陽篇是讀懂傷寒論的關鍵。
太陽病的綱為邪中體表,正邪交爭,祛邪為治療大法!
邪中其表宜發汗去邪,但不得大汗,以微蒸而汗,邪可祛之!汗為心液,絕不可大汗,久汗以防變證!所以十分強調中病即止!
有汗宜和,桂枝湯主之!
無汗宜發,麻黃湯主之!
身痛傷肌,葛根湯主之!
她加咳喘,青龍湯大小主之!
其它不能細述!
總以,發熱惡寒,頭痛為綱,脈浮緩,為中風,脈浮緊為傷寒!其餘參以脈證,不能細述!
傷寒論是經方之祖,共一百三十六方,如能運用自如,即可成名中醫!當終生習之!
太陽病為《傷寒論》六經病之一,是太陽所主膚表與經絡感受外邪,正邪交爭於體表,營衛功能失調而發生的疾病,分太陽傷寒,太陽中風,太陽溫病三大類。太陽病變證最多,是太陽病篇的特點之一,也最能體現辨證論治精髓的內容,包括太陽病本證、兼證、變證、類似證等四大病證。
1、病因病機
外邪侵襲太陽膚表,直中太陽經絡,正邪交爭,營衛失調,經輸不利,從而出現惡寒發熱、頭痛項強、脈浮等反映太陽膚表、經絡、氣化方面病變的脈症。因病變主在太陽,故稱“太陽病”;又因脈症見於膚表,故亦稱“太陽表證”。
2、證候分類
由於感邪性質的不同、體質強弱的差異,所以太陽發病分為三種類型。(1)太陽中風證,以發熱汗出、脈象緩弱為特點。(2)太陽傷寒證,以身病無汗、脈象緊實為特點。(3)太陽溫病,以發熱而渴、不惡寒為特點。因《傷寒論》詳於寒而略於溫,故以太陽中風與傷寒證為重點。另外,還有太陽病輕證。
3、治法方藥
根據《內經》“其在皮者,汗而發之”的治療原則,太陽病當治以“汗”法。《傷寒論》的太陽病,主要是風寒表證,故汗法主在辛溫。根據病型的不同,太陽中風證治以桂枝湯,發汗解肌;太陽傷寒證治以麻黃湯,發汗解表。太陽溫病,仲景未出方治。
4、兼變類證
太陽病篇並非全是太陽病,而是以太陽病為基本病證、為辨證核心,圍繞於此,展開一個完整、複雜、靈活的辨證論治系統,包括太陽病本證、兼證、變證、類似證等四大病證。兼證又分中風證兼證與傷寒證兼證兩類。類似證有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證、十棗湯證及瓜蒂散證三種。中醫認為:“百病之始生也,必先於皮毛”,故太陽病變證最多,是太陽病篇的特點之一,也最能體現辨證論治精髓的內容。分為九大類,有陽虛證、陰陽兩虛證、熱證、寒熱帶雜證、蓄水證、蓄血證、虛煩證、結胸證及痞證。對於變證的治療,應遵循“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