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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放歌縱酒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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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pple123056999
沒有什麼是應該的,也沒有什麼是不應該的。如果一個立法可以降低犯罪率,提升人民生活水平,那麼如果你要達至上述目標,就需要該法律。我們在探討如何立法時,應該時刻保持理性,保持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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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暄宥
一個做事一個當,當然不應負刑事責任,經濟見賠償是必須的,但應當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人是高智商動物,孩子三四歲即開始接受教育,十歲左右對殺人這樣的嚴重事件既有充分或者說必然的認知能力,故十歲以後就應負刑事責任。否則就是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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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穩軍堂
父母有連帶監管責任,但主體還是未成年人的追責。不能把未成年作為擋箭牌,治標又治本的方法是針對未成年人的犯罪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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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999方言
這個問題法律上是有具體解釋的。只是在經濟上對被害人有賠償的責任。但是,對於這種極端、變態,對社會危害及其大的罪犯,不適合用未成年人保護法。犯罪行為體現出來的邪惡是突破了人類道德認知底線的。這也就和罪犯的父母沒有關係了,除非其父母有教唆行為,另當別論。 是法官應該提高對於這個案例的重視程度,全社會都在關注,一個不恰當的判決對於全社會來說是會起到誤導的作用的。更會被敵對勢力利用激發階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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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廣州文案策劃
中國刑法的基本原則中有一條是“罪責自負”的原則。就是說一個人犯了罪,相應的刑事責任由犯罪人自己承擔,不能由他人或家屬替代。
在這起殺人碎屍案中,殺人者因為作案時年齡不滿14週歲,沒達到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因此法院裁決其不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說法律不認為女孩的行為是犯罪。這樣說雖然很殘忍,對無辜被害的女孩也顯得很不公平,但現行法律的規定就是這樣的,法官只能依法裁決。本案中殺人女孩雖不承擔刑事責任,但可根據其具體情況,由公安機關對其進行收容教養,讓她在收容教養所裡接受教育。
女孩的父母雖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他們應當承擔附帶民事賠償責任。用自己的財產來賠償被害人家屬因痛失孩子帶來的無盡精神創傷。賠償的數額根據法院生效的判決書中確定的數目來定。
殺人女孩不承擔刑事責任,其父母只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此案的性質惡劣性以及由之產生的社會反響巨大。作為一個社會人,內心的良知以及社會輿論的壓力譴責,也會讓殺人女孩的父母終生不得安寧!他們將用良心終生替殺人者贖罪。
10月16日訊,近日來,一則“廣西13歲女孩殺同學後分屍”的訊息被媒體報道並引發關注。10月15日傍晚,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上述事情發生於2012年,且已由政法機關處理,希望媒體及網友刪除不實內容。
2015年,廣西一名未滿13歲少女,尚在就讀小學六年級,因不滿同班同學比自己長得漂亮,遂懷恨在心,將其約至自家殺害並分屍,手段極其殘忍。因其作案時未滿十四歲,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受害者父母不滿判決上訴,近日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宣佈終審判決。
回覆列表
我認為不應該追究父母的刑事責任。“冤有頭,債有主”,法律懲戒的應該是犯法之人,是對他人和社會造成危害的人員追究其法律責任,不能以他人替代,包括父母。實際上,追究違法犯罪未成年人責任就已經是對其父母未能教育好孩子的嚴厲懲罰。現在未成年人犯罪現象日益嚴重,製造的惡性案件層出不窮,愈演愈烈。除了父母的職責缺位、溺愛放縱,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外,現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已經遠遠不適應當前現狀,更多時候適得其反,迫切需要重新修訂,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適用年齡和需承擔的刑事責任進行針對性修改已是亟待解決的問題。此外,雖然我認為父母不需要承擔形式責任,但是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積極賠償受害人和其家庭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