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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伴山集的田睿

    房屋買賣合同中有關於因房屋質量等問題造成損失的賠付情況。正常情況下開發商最多賠付總房款的20%左右。這種情況首先是協商,協商不成走法律手續。關於合同內容最好先找房產律師進行諮詢。

  • 2 # 鄰家王生

    房子有嚴重質量問題,購房合同裡是如何規定的呢?開發商要給退房款,是合同約定條款麼?關鍵是按合同價格退呢,還是按目前房價退呢!如果你覺得這個格式合同不公平,那就得走法律程式了!好像房產糾紛協商解決的很少!

  • 3 # 大強聊保障

    根據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築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房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以上法規,開發商承擔修繕義務,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我之前遇到的質量問題,也是透過有關檢測機構重新核驗,透過媒體及職能部門和開發商一起協商了修繕和賠付協議。按照我的理解,您的情況應該也是達成賠償,而不是退房吧。協商最好有利的證據,最好是可以滿足退房的證據,無論是您真的退房還是賠償最大化,都是有利的,相關的法規對於賠償的具體量化是沒有的,主要還是靠協商,可以找媒體找職能部門一起幫忙解決,當然業主們首先要統一團結,跟他們講道理,不可魯莽更不可鬧事,我們那次就是很冷靜的處理才能到了比較好的解決。

    一點小經歷小分享,希望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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