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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風東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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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寶瓶蓋
所謂私募基金,是指透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透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物件募集的基金。
與封閉基金、開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鮮明的特點,也正是這些特點使其具有公募基金無法比擬的優勢。
首先,私募基金透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美國,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透過公開媒體做廣告來招徠客戶,而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則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其參加者主要透過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訊息”,或者直接認識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物件上,私募基金的物件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如在美國,對沖基金對參與者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若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義參加,家庭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若以機構名義參加,其淨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而且對參與人數也有相應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針對性較強的投資目標,它更像為中產階級投資者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資訊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鬆,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基金髮起人、管理人必須以自有資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運作的成功與否與他們的自身利益緊密相關。從國際目前通行的做法來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管理者擁有的股份將首先被用來支付參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發起人、管理人與基金是一個唇齒相依、榮辱與共的利益共同體,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解決了公
公募基金與生俱來的經理人利益約束弱化、激勵機制不夠等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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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隻典型的私募股權基金,投資者將作為LP,做出一定額度的“出資承諾”並明確其投資的目標規模。基金管理人將作為GP,進行專案層面的具體投資事宜。具體而言,私募股權基金執行的基本結構流程如圖所示。
大多數的私募股權投資是採用有限合夥法律架構的基金形式,這些基金在建立時規定了私募股權投資的具體用途,這種合作伙伴關係確立了投資管理人的獨立法人地位,以使其遵循明確的投資任務。從出資人角度看,大部分投資於私募股權的資金來自機構投資者,諸如養老基金、保險公司,以及目前越來越多的主權財富基金。這些投資者透過直接投資到基金或者透過專門的私募股權投資管理人“母基金”來配置資產。而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一般只有高淨值個人能夠直接參與其中,散戶投資者通常只能透過投資上市的私募股權機構間接參與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