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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大河客戶端9月11日訊息,因所賣的長豆角農藥殘留超標,河南新鄭市龍湖鎮一菜販楊傳有被罰51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20元。新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其整改。 食品安全話題,向來牽動公眾神經。對於挑戰底線者依法嚴懲,也一直是主流聲音。不過,對於此次監管部門的處理,一些網友表達了不同聲音。 首先,被罰者是蔬菜經銷商,也就是菜販,而非種植者,在整個蔬菜流通環節屬於末端。監管部門僅處罰經銷商,而不追究農藥殘留超標的根源,對於杜絕市場上出現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有多大震懾力? 第二,罰款之前,是否弄清了超標農藥殘留的來源?究竟是蔬菜種植者所為,還是經營者的問題。如果能證明並非菜販的動作,卻對其處罰,不僅不公平,也放跑了真正的違法者。一個賣菜的小商販,有能力鑑定蔬菜是否農藥殘留超標嗎? 不是說對賣農藥殘留超標蔬菜的老闆不該罰,而是說不能止步於罰。弄清農藥殘留超標是在哪一環節產生的,明確責任主體,應該是走在處罰前面的步驟。 從根本上杜絕蔬菜農藥殘留超標,不能僅靠打擊銷售端,更不能把執法簡化為罰款。根本的,在於常抓不懈的監管,從源頭、流通到終端,把好“全產業鏈”監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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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花小匠家的農業圈圈

    題主這個問題我覺得要從兩個方面來看,

    首先第一點,就像題主所說菜販是蔬菜流通的末端銷售者,他沒有能力去檢測自己所販賣的蔬菜是否農藥殘留多與少的問題,但是現在中國在食物流通已經逐漸在改革,像一些生產基地的糧食流通到市場必須要經過農藥殘留檢測的。

    第二,如果菜販為了保證蔬菜的新鮮從而擅自使用一些保鮮劑而導致農藥殘留超標,這被罰是無可厚非。

    所以這件事到底是蔬菜原本農藥殘留超標還是菜販的問題我們不得而知。

  • 2 # 桂農優選

    蔬菜的源頭把關單位是農業部門,就我所看到的,沒見過有農業部門來管理這些事情,基本都是丟到流通環節讓食藥部門去查,蔬菜基本都是批發的,經營者流動性很大,很難管理。按照法律要求,大型蔬菜批發市場需要對蔬菜批發商進行備案,但是實際上沒幾個做了的。給農貿市場配備快檢室,但是出結果時間長,需要檢測的樣品多,實際作用不明顯。明確菜的來源,監管部門應該往源頭追查,追究違規使用農藥者的責任,根據責任大小進行追責,對農民有指導、監督責任的部門也不能置身事外。

  • 3 # 哈哈哈142035962

    問題很複雜。農產品的生產經營,有很多的階段。所以拿出任何一個階段來看的話,都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經營,農殘超標的食品,是否需要處罰?答案是肯定的。

    如何從根本上解決農殘超標食品的問題,很簡單。只要你不生產農藥,就不會有農殘超標的食品出現。但是沒有農藥的話,農業病蟲害,就會讓你知道什麼是飢餓的。所以這不是一個應不應該使用農藥的問題。

    食用農產品從田間地頭來到你的餐桌,經過了許多環節,如果你想說為什麼有這麼多的環節都在監管。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依然出現在了你的餐桌上,為什麼層層監管,層層失守?那原因就只有一個,因為,我們的農業產業化水平太低,監管難度過大。

    所以這根本就不是一個監管思路和監管方法的問題,而是一個如何提升農業產業化的問題。

  • 4 # 農醫生

    網傳農藥殘留超標菜販被罰5萬,像這種關乎人類身體健康的話題,定會引起公眾評論的熱潮,對於這件事情公眾對此的態度與評價也有所差異。有的網友認為罰的好,做這種損害人身體健康的事的人就應該受到處罰,並且五萬塊也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之內,不算過分;但也有質疑的聲音,部分網友認為農藥殘留超標的菜商被罰了五萬,而種植此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的直接人員卻沒有收到懲罰,這是極不合理的,罰的只是一個菜販子,他怎會知道這種蔬菜有著超標的農藥殘留呢,相關部門應該繼續追查到底,絕不能讓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的源頭逍遙在外,不受處罰。在蔬菜流通環節中,經手了這麼多的人,是否真的弄清楚了讓蔬菜有超標農藥殘留的根源在哪裡,直接處罰蔬菜流通中最末端人物對農藥殘留超標之事的震懾力不夠大。因此,若想從根本上杜絕此事,要從根源上打擊,不能只打擊銷售者,把關好整個產業鏈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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