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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靜心看世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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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小楊小二
世上還有臉皮厚到如此的人,想錢是不是想瘋了?連節操都可以不要了。
你前女友的現男友找你要十萬塊的租借費,我分析的可能是你前女友可能也知道他現任找你要錢的事,而她可能也沒有阻止。
這就驗證了中國的一句古話“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你和你的前任分手了你應該慶幸,不然真結婚了有你的苦吃。
感情是相互付出的,既然最後分手了就好好尊重彼此,竟然可恥到這個地步就太欺負人了。
建議你最好還是別衝動,現在是法制社會,你先動手打人的話,鬧到最後還是你吃虧,要麼報警就說有人敲詐勒索。
當面講清楚,一次到位,不要過多糾纏。
先來談談你前女友和她現男友的關係。既然稱友,也就是還沒結婚,那麼,他們在法律上就沒什麼關係。法律上不承認他和她的關係,他和你就更沒關係。跟你沒關係的人向你要十萬塊錢,你準備給?你是錢多的沒地方放了?
再說你跟前女友同居。能夠同居五年,說明你情我願,不存在違法因素在裡面。退一步講,即使有違法因素,也不應由他來索賠,有當事人有國家執法機關。
不知道你們為什麼分手。如果是她的原因,你大可不必理會這件事。如果他要糾纏,應該報警,由警察處理。如果你們分手,是因為你的原因,甚至還不道德,那麼,你應該與她坐下來好好談談,認個錯並給予適當補償。
但不管怎樣,這件事與他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