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線上青少年教育機構退費問題時發現,有不少家長反映“退費難”。在某法律諮詢網站上,某家長表示線上英語課程要退費,對方卻聲稱無退費機制拒絕退費。
大多數機構都規定在一定的期限內(20天、30天、60天不等),可以無條件退費,超過了一定期限後(一個月、兩個月、半年不等),需要扣除已經上掉的課時費,但這時候扣除掉的課時費是按原價或更高的價格來扣除的,而非按照原優惠價格扣除。還有機構明確表示,超出期限後不予退費。
多家機構的課程顧問提出“如果孩子學到中間不想學了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為什麼不能退費”的疑問,多數課程顧問迴應的理由基本相似:如果孩子不喜歡或不適合所學的課程,在給定的無條件退費期限內應該作出決定;否則超出期限就意味著家長和孩子對課程是認可的。
相比之下,gogokid的課程保護期為30天內12節課,在這一期限內家長可無條件退款;超出期限後按照原價扣除已上過的課時費。
掌門1對1規定,在31天之內且所上課程不超過3節的情況下,可全額退費;假設所上課程超過3節,即便在31天之內,也需要扣除已上過的課時費。
除了這種超出期限後要扣除已消耗課時費的模式之外,vipJr和英孚都明確:超出期限後不予退費。
另一種模式則是綜合了前兩種模式,對退費設定了3個期限。
以51talk為例,30天內無條件退費;30~180天按原價扣掉課時費,並且要扣除總價款25%的違約金;超出半年後不可退費。
新東方多納退費模式大致相同,前4次課可全額退費;4次課到2個月之內需按原價扣除掉課時費;超過2個月後不再退費。
那麼,機構設定的退費期限是否合乎法律規定?他們在要求提前繳費的基礎上,有沒有資格設定期限?
而對於退費時需扣掉已經上完的課時費是否合法,他認為,主要視簽訂的合同而定,關於扣掉已經上完的課時費應當怎麼扣,雙方可以自主約定。
鑑於教育機構大多可採取分期的方式付款,對於消費者來講,這裡面會存在哪些風險?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亞告訴記者,如果存在分期付款的情況,對消費者來說,的確可能面臨付完第一期或者第二期費用後商戶倒閉的風險;其次,就是機構所提供服務是否存在質量上的風險,比如說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消費者不滿意,或者說消費者要求退還以前的費用,就可能會涉及如何退費,以及退費標準與確認服務的標準是否統一的問題。
服務機構一旦出現“跑路”而無法提供服務的話,消費者跟教育培訓機構之間有一種基於教育合同所產生的違約關係,作為消費者來說,可以基於教育服務合同去主張相應的權利,要求商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返還相應財產,並可以拒絕後續向銀行或者消費金融公司付款。
檢索線上青少年教育機構退費問題時發現,有不少家長反映“退費難”。在某法律諮詢網站上,某家長表示線上英語課程要退費,對方卻聲稱無退費機制拒絕退費。
大多數機構都規定在一定的期限內(20天、30天、60天不等),可以無條件退費,超過了一定期限後(一個月、兩個月、半年不等),需要扣除已經上掉的課時費,但這時候扣除掉的課時費是按原價或更高的價格來扣除的,而非按照原優惠價格扣除。還有機構明確表示,超出期限後不予退費。
多家機構的課程顧問提出“如果孩子學到中間不想學了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為什麼不能退費”的疑問,多數課程顧問迴應的理由基本相似:如果孩子不喜歡或不適合所學的課程,在給定的無條件退費期限內應該作出決定;否則超出期限就意味著家長和孩子對課程是認可的。
相比之下,gogokid的課程保護期為30天內12節課,在這一期限內家長可無條件退款;超出期限後按照原價扣除已上過的課時費。
掌門1對1規定,在31天之內且所上課程不超過3節的情況下,可全額退費;假設所上課程超過3節,即便在31天之內,也需要扣除已上過的課時費。
除了這種超出期限後要扣除已消耗課時費的模式之外,vipJr和英孚都明確:超出期限後不予退費。
另一種模式則是綜合了前兩種模式,對退費設定了3個期限。
以51talk為例,30天內無條件退費;30~180天按原價扣掉課時費,並且要扣除總價款25%的違約金;超出半年後不可退費。
新東方多納退費模式大致相同,前4次課可全額退費;4次課到2個月之內需按原價扣除掉課時費;超過2個月後不再退費。
那麼,機構設定的退費期限是否合乎法律規定?他們在要求提前繳費的基礎上,有沒有資格設定期限?
而對於退費時需扣掉已經上完的課時費是否合法,他認為,主要視簽訂的合同而定,關於扣掉已經上完的課時費應當怎麼扣,雙方可以自主約定。
鑑於教育機構大多可採取分期的方式付款,對於消費者來講,這裡面會存在哪些風險?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亞告訴記者,如果存在分期付款的情況,對消費者來說,的確可能面臨付完第一期或者第二期費用後商戶倒閉的風險;其次,就是機構所提供服務是否存在質量上的風險,比如說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消費者不滿意,或者說消費者要求退還以前的費用,就可能會涉及如何退費,以及退費標準與確認服務的標準是否統一的問題。
服務機構一旦出現“跑路”而無法提供服務的話,消費者跟教育培訓機構之間有一種基於教育合同所產生的違約關係,作為消費者來說,可以基於教育服務合同去主張相應的權利,要求商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返還相應財產,並可以拒絕後續向銀行或者消費金融公司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