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離婚事十幾年了,突然小孩母親要小孩,之前十幾年從來沒有來看過,也沒出過撫養費,現在這個朋友很是糾結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朋友們有沒有什麼好的辦法。
回覆列表
-
1 # 農家姚妹妹
-
2 # 老楊139066966
還是要協商,畢竟有血緣關係,還要徵詢孩子意見,如達成一致,可籤幾條合約。
如意見對立,則可由女方起訴,以待裁決。
-
3 # 創意影視片
那要先看看小孩母親是不是單身或者結婚了,就是怕對方物件對小孩不好。當然也要看看對方經濟能力!
能複合就複合吧,單親家庭對小孩不好,我身邊就有雙方都重建家庭的,小孩沒人管沒人理,每個月就給點錢,小孩都長歪了
-
4 # 笑出淚算完事
離婚十幾年了,孩子也大了吧?我想孩子也有了自己的三觀,有了辨別是非得能力了,所以,這應該交給孩子,讓他自己做出選擇
-
5 # 綰西西
她根本沒資格要孩子,她頂多有探視權,但沒有撫養權,建議可以找律師諮詢一下,每個地區都有免費法律援助機構,不知道電話的可以直接撥打市政熱線或者114查詢。
-
6 # 李益塵
很佩服這位母親的勇氣,但這個世界不是你的主宰。在做出某種決定的時候能否站在別人的角度想一想。
如果站在對方的角度想一想你撫養了十幾年的孩子,對方突然想要孩子。你的感受是什麼?你會同意嗎?
當初的選擇充分證明女人是放棄做母親的權利和義務的。也可以這麼理解,別人在你放棄的土地上辛辛苦苦的種出莊稼,到了收穫的季節你卻來收穫。這樣做有道理嗎?如果還有良心的話即使給你你有心情接受嗎?心裡好受嗎?
站在普通人的角度女人不能這麼做,站在母親的角度更不能這麼做。孩子習慣了這個成長環境,如果年齡不大的話,還要努力學習,心理的絲毫波動都有可能影響到孩子的學業,而這種影響有可能影響到孩子的一輩子。如果出於愛的話,可以有許多的表達形式,但不能破壞孩子的心情和平靜的生活。
如果我是孩子的父親我是不會給的。當初的決定已經說明一切。從父親的角度不同意,從孩子的角度更不能同意。但也不能做的太過分,等孩子高中畢業以後,讓孩子自己做出選擇。出於對孩子的尊重我感覺這樣做比較適合。
這很難說,我覺得十幾年了,你十幾年前能拋棄孩子不管,現在還回來要孩子,可能嗎?
現在孩子大了,主要還是看孩子的意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