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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異於凡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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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感答疑
按照你本人的內心是不想離婚的,從字裡行間就可以看得出,你的內心希望出現”奇蹟“,但這個所謂的”奇蹟“是不會出現的,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但你們已分居七年不見轉機,你認為還有延續下去的動力嗎?
普遍人都認為既然有了小孩,為了孩子湊合著過吧,其實,有這種觀點的人是錯誤的。兒孫自有兒孫福,莫為兒孫的馬牛。為孩子而遷就的父母是愚昧無知的。
時代在飛速發展,每個人都有重新追求幸很的權力,結婚自願,離婚自由。只不過你沒有在合適的時間遇見合適的人而已。
華人的概念總是以為單親家庭的子女是不幸福的,但世事難料,堇明珠的兒子與王健林的兒子相比,誰更優秀?我想大家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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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瘋情感
孩子兩歲,夫妻分居七年,感情一直不和睦,應該離婚嗎?
你們現在不是應不應該離婚而是當初就不應該結婚,結婚了更不應該要孩子才對,孩子才兩歲你們就已經分居七年了,你們當初為什麼要孩子呢?是為了向人們證明你們是健全的人?還是告訴人們你們的“機器零件”都好使麼?
你們這樣想過孩子將來的感受麼?你們都如此的不待見對方,離婚是應該的,也是必須的。孩子雖說有父母但可能一點家庭的歡樂都享受不到吧?更別說父母恩愛有加的場景,家庭其樂融融的感觸了,有的只是殘缺不全的兒時記憶。你說你們這不是在造孽麼?
事實既然已經如此,你們還是離婚吧!反省你們自己的所作所為,別再讓這樣的事情在你們身上重新上演就行了,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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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戰司令1
應該考慮及早結束這樣的婚姻,沒有感情了就應該放手別互相耽誤,導致更多的痛苦,以至於更多人跟著痛苦。放手放下對方也是一種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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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荷葉的美
我覺得像這樣的情況婚姻沒有繼續維持的必要了,應該離婚。
夫妻分居七年,感情一直不和睦。時間已經證明了兩個人的不合適了。這麼長時間兩個人之間都在一張紙上面掙扎著,不累嗎?人生有幾個七年呀?彼此放手吧。
放手有的時候不是一件壞事。不要讓一張紙捆著彼此。分開了,有的時候能發現自己到底還愛不愛對方。發現自己的愛情觀有沒有錯?
如果是因為孩子的原因,繼續維持著婚姻。我覺得可以離婚不離家,不要在婚姻裡犯錯。分居狀態孩子一點點會察覺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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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綠葉上的小蝴蝶
這種情況必須離婚,因為這樣的婚姻維持的沒有意義!
分居七年了,沒有好轉,為什麼還不離婚呢?是單純的為了孩子嗎?這個問題只有你們自己最懂!
這樣的婚姻,離婚是遲早的事,長痛不如短痛。最主要的是: 把撫養孩子的問題解決好,畢竟孩子是無辜的!
回覆列表
能夠耗掉七年了,也證明你們兩個真的不適合做夫妻了,既然不能合那就只有分了,要是再勸你繼續的話,那就不人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