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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鐵憨憨一點也不憨

    六大門派圍攻魔教,一起監管魔教,會是魔教的春天嗎?

    數字貨幣挑戰主權國家的發幣權,除了一些國家經濟下滑的(如委內瑞拉),或者過度依賴外來投資的小島國(如馬其他),吃過匯率大虧的國(如日本),會支援它,其他國家一般都會打壓它,監管就是為了控制它。

    個人覺得很難說是春天來了,除非監管的同時降低門檻,不設定障礙,讓人人都能參與進來,不然就是斷數字貨幣手足,再怎麼達成共識,大家無法參與進來,還是一樣禁止的,達成什麼共識都與我們無關。

    老老實實打工,看別人發區塊鏈財,看少數人做大區塊鏈,成為下一個BAT,我們做它們的使用者,給他們送錢才是我們能做的。

  • 2 # 晴天財經閣

    雖然說數字貨幣排名前十的主流貨幣莊家和財團影響力比較小,但是目前場面上3000多種數字貨幣有強莊控盤的太多太多。

    前段時間的全球G20財務會議並沒有對數字貨幣監管共識作出重要決定,反而將時間推遲到了7月,也就是說目前還是缺乏一定的監管和市場制度的完善。

    如果7月真的可以做出有關數字貨幣市場的交易準則具體的細節措施監管條例,短期來看是利空但是長久來看對於數字貨幣市場是一個絕對的利好。

    一個完善的市場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是數字貨幣市場走向大眾化的前提,目前這個小眾化的情緒化訊息盤市場就將不復存在,而市場也會走向理性。

    你覺得呢?

  • 3 # 老碼農周琛

    “有望監管”和明確監管條例是兩個概念,僅僅是“有望”還談不上春天,只有明確了數字貨幣的司法認定,依照各國金融監管法規來組織相應業務,才算正真水落石出。而監管體系對數字貨幣的認定又有不同程度的影響力:

    1、認定為國內可流通貨幣的國家會是最友好的國家,其行業發展定會相對繁榮,因為可以在本國流通的貨幣,使用、持有成本是最低的,最能發揮出“錢”的作用;

    2、認定為某種外匯貨幣(也就是比如說非洲某國認定其地位是同美元相同地位的一種外匯),其利好次之,流通性不如本國法幣,兌換還有兌換成本,以及相應服務利潤的稅收;

    3、認定為證券,利好程度第三,不能當貨幣對待了,除了交易費用外,還會有增值帶來的利得稅等稅務負擔,不過起碼能大幅度擠佔傳統股票市場的社會職能,取得不菲成就;

    4、認定為新類別虛擬資產,也算利好,效果最差,現在大部分國家都已經給了這個程度的司法認定,主要也就是用來炒作了,連黃金都比他強——黃金起碼還能製作首飾和加工電路板,單純為了資產而資產的定義,容易產生共識崩塌的價值陷阱;

    5、認定為非法電子產物,禁止持有,這是毀滅性的打擊。

    多數國家可能會給予3左右的待遇,1、2很難了,除了4這個不溫不火的監管地位,想升級地位的靴子還得等,應該不至於等到多數國家降級成5。因此,監管達成共識,要看落地到哪一級,目前看多半是2到3級的可能,如此就算一個很不錯的利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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