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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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欣欣向榮10156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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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火栓在這裡
一年好幾百萬的物業費,再加上好幾百萬的各種其他屬於業主的收入(例如廣告之類的),還好意思讓業主再出錢修東西!!!要你物業幹嘛?!養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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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五哥現代人
不合理,買房時交了維修基金,這錢就是供維修用的,再者暖氣管道是供暖單位的硬體,在不是人為損壞的情況下不應該業主出錢維修,應視為產品及服務質量問題,由產品及服務提供方出資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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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風116067626
合理與否,不能一概而論。
這個問題關鍵要看,暖氣主管道的產權歸屬。就是說,誰是管道的所有人,管道歸誰所有,誰就應當承擔該管道的維修費用。
如果你小區實施的是,供熱公司集中供熱至每戶,你小區暖氣主管道就是所謂的“供熱一級管網”,該主管道的維修、養護責任和維修費用等等,均由供熱公司承擔。這是沒有爭議的。
如果你小區實施的是,二次轉供熱,(或者是自備鍋爐供熱),這種情況下,供熱公司只是將熱源供至你小區的專用換熱站。包括換熱站在內以及小區暖氣主管道等的產權都是歸你小區全體業主所有。
既然產權歸業主所有,你們可以委託供熱公司或者物業公司對其進行維修養護,但是由此產生的費用是由業主承擔。
暖氣主管道屬於業主共用設施,如果你小區有維修基金,可自維修基金列支;
如果未建立維修基金,那麼就應有全體業主共同分攤。
是完全不合理的,居民該交的物業費已交,暖氣主管道屬於熱力公司免費維修養護的,如果有疑問或爭執,可以打12345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