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雙方在出現醫療糾紛後,患方可以採取如下措施:
首先,要蒐集並固定相關證據。
1. 現案病例立即影印封存,醫患雙方代表在封存病歷上簽字,封存的最好是原始病歷,如果治療未終結,需要繼續治療,也可以封存影印病歷。影印病歷上需要加蓋醫院公章。患方需要儲存一份影印病歷在自己手裡。影印病歷是相關法律賦予患方的權利,如果醫院不配合,可向所在地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科投訴並獲取影印病歷。
2. 如懷疑輸液有問題,需要封存輸液瓶(袋)、輸液管及輸液記錄單,以備必要時送檢化驗藥物成分。
3. 弄清楚經治醫生、護士(助產士)、科主任、護士長、院長及其他相關人員(如護工)姓名。
4. 收集有關旁證,如其他患者及家屬的證言筆錄或(和)錄音。
5. 記錄儲存與醫院相關醫務人員和行政管理人員溝通的錄音。
其次,對患者進行妥善安置,如果病情危重,應優先安置(轉院或繼續留院診治)或與蒐集證據同時進行,如果病情一般,可在上述證據蒐集之後安置。
第三,情況比較複雜的,及時聘請並授權相關律師代表患方處理該醫療糾紛。
第四,醫療糾紛的處理途徑選擇有三:
1. 醫患雙方直接協商解決。該途徑優先,協商不成的進入下面第二途徑。
2. 通過當地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該途徑未能成功調解的,進入第三途徑。
3. 透過司法途徑訴訟解決。不得已需要透過訴訟途徑解決的,患方需要做好“打持久戰”的心理準備,因為醫療糾紛專業性強,中國沒有處理醫療糾紛的專業法庭,法院審判庭長及陪審員絕大部分人沒有醫學知識背景,審判過程中需要透過司法鑑定明確醫院有無過錯及過錯責任程度。因此,通常需要幾年甚至十餘年(少數)才能審理終結。
醫患雙方在出現醫療糾紛後,患方可以採取如下措施:
首先,要蒐集並固定相關證據。
1. 現案病例立即影印封存,醫患雙方代表在封存病歷上簽字,封存的最好是原始病歷,如果治療未終結,需要繼續治療,也可以封存影印病歷。影印病歷上需要加蓋醫院公章。患方需要儲存一份影印病歷在自己手裡。影印病歷是相關法律賦予患方的權利,如果醫院不配合,可向所在地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科投訴並獲取影印病歷。
2. 如懷疑輸液有問題,需要封存輸液瓶(袋)、輸液管及輸液記錄單,以備必要時送檢化驗藥物成分。
3. 弄清楚經治醫生、護士(助產士)、科主任、護士長、院長及其他相關人員(如護工)姓名。
4. 收集有關旁證,如其他患者及家屬的證言筆錄或(和)錄音。
5. 記錄儲存與醫院相關醫務人員和行政管理人員溝通的錄音。
其次,對患者進行妥善安置,如果病情危重,應優先安置(轉院或繼續留院診治)或與蒐集證據同時進行,如果病情一般,可在上述證據蒐集之後安置。
第三,情況比較複雜的,及時聘請並授權相關律師代表患方處理該醫療糾紛。
第四,醫療糾紛的處理途徑選擇有三:
1. 醫患雙方直接協商解決。該途徑優先,協商不成的進入下面第二途徑。
2. 通過當地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該途徑未能成功調解的,進入第三途徑。
3. 透過司法途徑訴訟解決。不得已需要透過訴訟途徑解決的,患方需要做好“打持久戰”的心理準備,因為醫療糾紛專業性強,中國沒有處理醫療糾紛的專業法庭,法院審判庭長及陪審員絕大部分人沒有醫學知識背景,審判過程中需要透過司法鑑定明確醫院有無過錯及過錯責任程度。因此,通常需要幾年甚至十餘年(少數)才能審理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