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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自詩歌有聲律概念以來,所有詩歌都應講究語言的聲韻和節奏。不論是古體詩、近體詩還是自由詩。而詩歌的聲律也不單單是要增加韻律美,更重要的是要藉助聲韻和節奏去表現情感的律動,即所謂聲情。
我們不能因為自己平水不夠,就人為地拉低詩歌的定義和創作要求。
自由詩的創作,對聲韻和節奏都沒有任何規例。但沒有規定不代表沒有要求,其是將達成聲情和韻律美的責任交給了作者,作者要在無法可依的情況下,煉出自己的法,無疑是需要一定的天賦和律感,也需要一定的音韻學功底,實際上,比起有法可依的近體詩詞要難得多。
這也是我認為學寫詩,宜從格律詩入手的原因。有方法總比沒有方法要容易學習一些。有人說格律是對創作的束縛,我的看法恰恰相反,格律是為你達成詩歌韻律美的捷徑,其相當於為你提供了一套創作模版。
之所以今人對聲律產生困惑,主要是自唐宋以後,隨著詩詞創作水平的下滑,創作者對詩歌要求的下限也在不斷拉低。平仄用於格律表述,本來就是四聲用於聲律的簡化。甚至現在對格律一詞的釋義也是一個縮略版, 王昌齡的《詩格》有云: “凡作詩之體,意是格,聲是律,意高則格高,聲辨則律清,格律全,然後始有調。”
現在,人們也較少透過聲音去表現詩歌了,這使詩與文的區隔變得模糊,於是一些回車鍵詩歌適時而生,但這離真正意義的詩歌還是有一段距離的。當下也有不少人將寫詩當作消遣娛樂,這並無不可,但娛樂和創作終究不是一回事,自我娛樂只要開心就好,可以不設任何要求。
中國是一個詩的國度。儒家經典《尚書》中早已指出:“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由此可以看出,中國詩歌從一開始便具有音樂性,而這種音樂性就體現在聲韻格律上面。這種聲韻格律的節奏之美,使得詩歌更能營造優美的意象之美,更能貼切地抒發情感的動態,觸及人的內心引發共鳴,讓詩歌具有了超凡的魅力。而這種聲韻節奏之美更是誦讀起來抑揚頓挫,朗朗上口,情感的波瀾起伏盡展無遺。這便是中國古典詩歌的精美所在。